粤印发全民科学补碘健康促进行动方案
本委讯 日前,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广东省全民科学补碘健康促进行动方案(2021—2023年)》(以下简称《方案》),提出每个县(市、区)每年都必须开展科学补碘相关健康宣传工作,到2023年,每个县(市、区)的以下重点场所,包括有产科或儿童预防接种门诊的医疗卫生机构、镇街中心小学以上级别小学校园,开展科学补碘行动覆盖率达到50%以上。以县为单位,全省持续消除碘缺乏病的工作县比例保持100%。学生碘营养充足(尿碘中位数≥100μg/L)的工作县保持100%。孕妇碘营养充足的县(尿碘中位数≥150μg/L)达到90%以上。
《方案》提出5项举措推进方案实施,并逐条明确了对口负责的省有关部门。一是开展妊娠和哺乳妇女、婴幼儿科学补碘专项行动。在各级妇幼保健院、医院产科和预防保健科等,由医护人员通过开办健康讲座、发放宣传单张/折页、观看宣传视频、张贴海报等方式,向备孕妇女、妊娠妇女和哺乳妇女传播碘缺乏病防治知识。县级疾控、健康教育机构加强对相关医护人员碘缺乏病防治核心信息培训,提高健康宣传指导能力。二是开展儿童青少年科学补碘专项行动。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应当将消除碘缺乏危害知识纳入学校健康教育内容,各级各类学校集中食堂/配餐点应当使用加碘盐。通过“学校—家庭”方式传递碘缺乏病防治知识,增强学生和家长的科学补碘知识。三是开展一般人群科学补碘专项行动。发挥传统媒体的舆论主导作用和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宣传平台作用,以及在社区和食盐零售点张贴海报、派发宣传单张/折页,在边远乡镇集市举办现场宣传咨询活动等方式,面向普通成年人,推广科学补碘健康生活方式。四是开展创建科学补碘支持性环境行动。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加强对加碘食盐质量安全管理,严厉打击经营不合格碘盐行为。各地市场监管和教育部门联合加强学校食堂和供应学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烹饪食盐使用情况检查。五是科学补碘监测信息共享行动。各地以县(市、区)为单位,每年组织开展食盐碘含量、重点人群(小学生和孕妇等)碘营养水平、水碘含量、碘缺乏危害等监测工作,及时将情况通报有关部门,并向社会公布。科学精准开展全省水碘分布调查,为科学补碘提供决策依据。
(粤卫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