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终不渝守护劳动者健康 改革创新锻造高质量发展
——党史百年与广东职业健康探索
早年广东省尘肺流行病学现状调查工作总结会
省职防院新址落成
早年中日合作高本底辐射现场调查研究
专家前往海洋石油工程(珠海)有限公司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基地进行现场评价调查
卫生健康事业是关系亿万人民群众健康和千家万户幸福的重大民生问题。中国共产党从成立起,就一直坚持以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为己任,把保障人民健康同争取民族独立、人民解放的事业紧紧联系在一起。
新中国成立后,党中央高度重视职业健康事业,根据新中国成立初期人口众多、卫生健康事业极其落后且发展不平衡的实际情况,提出一系列符合中国国情的职业健康工作理论和政策,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利得到前所未有的充分保障。
广东省委、省政府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职业健康工作的决策部署,高度重视职业健康工作,指导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以下简称“省职防院”)和全省职防工作者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劳动者健康服务”的宗旨,践行“现场-实验室-临床”紧密结合的科研模式,形成具有鲜明特色的“广东职业健康”工作模式,为我国职业病防治事业作出应有贡献。
展望未来,省职防院党委书记易学锋表示,省职防院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着眼于保护全国近8亿劳动者的职业健康和福祉,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承前启后、继往开来,以争当全国一流职业病防治院为目标,不断推进传统职业病防治转向职业人群全人群、全周期的职业健康管理,以广东道路解决职业健康工作难题,促进职业健康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再立新功。
职防思想萌芽——
宪法性文件开始涉及医疗卫生
近代以来,我国逐步成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内乱不断、外患深重,疫病横行、缺医少药,医疗卫生与人民健康没有保障。人民体质普遍羸弱,生命健康状况恶劣,一度被西方讽为“东亚病夫”,专业、独立建制的职业病防治无从谈起。由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白莹等撰写的《我国职业病学发展史及现状与展望》一文指出:“解放前,由于长期封建统治,政治腐败,职业病防治问题无人过问,职业卫生和职业病学基本处于空白状态。”
十月革命一声炮响,给中国送来马克思列宁主义。马列主义深刻揭露资本主义制度下无产阶级身处的恶劣卫生状况及其根源,并对社会主义卫生健康事业的管理、经费、队伍建设、职业道德作了展望。
1922年7月,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并通过党的纲领,其中第七项明确提出保护劳动者健康及福利的要求,“工厂设立工人医院及其他卫生设备”。可以说,中国共产党自成立起的有关医疗卫生的指导思想和主张,是我们党发展卫生健康事业,同时也是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的一个重要理论和思想渊源。
1927年南昌起义后,中国共产党领导军民围绕解决部队战斗伤病和群众疾病卫生两大现实任务,开始了医疗卫生实践。
1931年11月,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提出以“彻底改善工人阶级的生活状况”“彻底改善农民生活”为目的的具体措施,我们党领导制定的宪法性文件开始涉及医疗卫生。
延安时期,边区医疗卫生发展较快,逐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边区政府制定《卫生委员会组织条例》《预防管理传染病条例》等多项法规。具有标志性意义的是,1941年11月17日,陕甘宁边区第二届参议会第一次会议通过《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其中第十五条规定:“推广卫生行政,增进医学设备,欢迎医务人才,以达减轻人民疾病之目的,同时实行救济外来的灾民难民。”这是我们党领导的人民政权第一次在宪法性文件中直接规定医疗卫生。
1946年4月23日,陕甘宁边区第三届参议会第一次会议通过《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其中第二部分“人民权利”第三条规定:“人民有免于愚昧及不健康的权利”“发展卫生教育与医药设备”,开创性地将人民健康上升到基本权利范畴,具有里程碑式的重大意义。
可以说,中国共产党从成立起到革命战争年代,一直坚持以为广大人民谋利益为己任,把保障人民健康同争取民族独立、人民解放的事业紧紧联系在一起。保护劳动者健康及福利是我国职业健康事业发展的思想渊源。
早期职防实践——
开展农村和“五小企业”职业危害防治
在医疗卫生条件极其落后、人口众多的社会主义大国,如何发展医疗卫生事业,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是摆在刚刚执掌全国政权的中国共产党面前的一项十分紧迫和艰巨的任务。
党和国家领导人非常重视做好农村的医疗卫生工作。1951年9月9日,毛泽东在为中共中央起草的关于加强卫生防疫和医疗工作的指示中指出:“各级党委对于卫生、防疫和一般医疗工作的缺乏注意是党的工作中的一项重大缺点,必须加以改正。今后必须把卫生、防疫和一般医疗工作看作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极力发展这项工作。”1957年9月26日,周恩来在党的八届三中全会上所作的报告中指出:今后医疗卫生工作的方向应是为六亿人民服务,城乡兼顾。
在党中央高度重视保护人民群众健康的背景下,我省职业健康事业开始取得了长足的发展,逐步走向专业化、制度化、规范化。1959年,广东省卫生防疫局成立广东省职防院的前身——广东省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研究所(以下简称“省劳卫所”)。1960年,省劳卫所从广东省卫生防疫局分出,独立设置,为广东省卫生厅的直属单位。作为华南地区最早建立的职业病防治院(所),当时主要负责全省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与服务工作。1971年,省劳卫所与广东省第一工人医院 (前身是疗养院)合并,增挂“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牌子。
在不同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省职防院始终围绕经济社会重点,结合各时期职业病防治工作特点,深入一线,治病维权,确保劳动者生命健康安全。
在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广东省的职业病防治重点在农村。当时稻田皮炎在农村地区广泛流行,严重影响广大农民的健康和农业生产。省职防院专业技术人员长期在农村进行现场观察和采样调查,查清稻田皮炎发病机制,制定相应的治疗方案,编写出版了《稻田皮炎的防治》,在全省和全国农村地区广泛推广,有效控制稻田皮炎的发生。该成果于1978年获得全国科学大会奖。
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广东省的职业病多发生在小钢铁、小煤矿、小机械、小水泥、小化肥“五小工业”、矿山和石油化工企业,严重的职业性汞、铅、苯中毒和职业性尘肺病(以下简称“尘肺病”)的发病率很高。省职防院深入开展“五小工业”调查与难题攻关,在国内最先发现爆竹尘肺(铝尘肺)、蔗渣尘肺、剑麻哮喘、急性矽肺等病例,编写出版了《工业卫生与常见职业病》和《五小工业卫生防护》等教材,并对厂矿专业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全省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水平,全省危害严重的职业性铅、汞、锰中毒和尘肺病等职业病的发病率明显下降。
改革开放新征程——
职业中毒成为最为突出的职业危害
在职业中毒调查方面,改革开放后,随着工业的迅速发展和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的引进,职业中毒成为广东省最为突出的职业危害。针对新的危害形势,省职防院提出“现场-实验室-临床”的科研模式,组建流行病学、临床、检测等多专业的团队,开展大量职业中毒调查工作,率先在国内发现包括正己烷、五氧化二钒、二氯乙烷等所致的急、慢性职业中毒在内的26种新的职业病,为制定全国职业中毒防治对策提供重要依据。
在职业中毒检测方面,1982年,省职防院在原来化验科的基础上,设立毒化科,其后更名为“毒化监测所”, 专门负责化学毒物的检测。该所承担的“车间空气中有毒物质监测规范研究”“生物样品中主要有害物质或其代谢产物监测规范研究”“职业接触限值标准检测方法研究”,分别获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原卫生部科技进步三等奖和广东省科技进步三等奖。
在职业中毒救治方面,省职防院积极开展职业中毒救治关键技术研究,确定高压氧技术在中毒性脑病救治上的重要作用,完善三氯乙烯药疹样皮炎、急性1,2二氯乙烷中毒等危重职业病病例的整体护理方案,提高了职业性中毒性脑病救治成功率,减少后遗症的发生。与此同时,该院自主研制出血液锌原卟啉测定仪和配套的锌原卟啉国家二级标准物质,在职业性慢性铅中毒病人的救治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该成果在我国首届社会发展成就展览会上受到中央领导的高度赞扬。至今,该院成功处理省内化学中毒事件300余起,跨省会诊和指导突发事故处理100余起,成功抢救严重职业病病人超过3000例,并为全国10多个省市提供事故救援协助与指导,职业中毒防治能力与水平走在全国前列。
迈进新世纪——
建成四级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
2010年,全省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尘肺病与职业中毒形成职业病的三足鼎立之势。2015年后,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成为广东省的头号职业病。
为有效防控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省职防院单独设立国内唯一的物理因素监测所,负责物理因素监测与防治技术研究工作。针对全省新产业、新职业危害的特点,物理因素监测所开展极低频电磁场、静电场、可见光及近红外等职业接触限值和测量方法研究,并主持相关标准制定,为检测评估物理因素新危害提供依据;开展“物理因素与职业健康研究高地建设”,搭建手传振动危害三级预防技术平台、激光危害研究平台和物理因素检测能力验证平台等;还开展物理因素危害工程防治控制和诊断技术等方面的研究,为防治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提供新思路和新方法;同时在国内首创工作场所噪声、工频电磁场等常见物理因素的实验室间比对和能力验证方法,为全国开展物理因素实验室间比对起到示范作用。目前,该所已获批5项专利和1项软件著作权,“100kHz以下电磁场对职业接触人群健康影响及防控技术研究”的系列成果获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科技进步奖二等奖。
在职业病防治政策研究方面,省职防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的主要起草单位,并参与修订国际劳工组织职业病名单及其建议书,起草世界卫生组织(WHO)基本职业卫生服务指南。近年受政府部门委托,起草《广东省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广东省职业病防治规划(2017-2020年)》,提出广东省的职业病防治目标、工作指标和对策措施,为提升“十二五”“十三五”期间广东省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水平作了规划和布局。2018年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后,为适应新时代职业病防治要求,2019年5月20日,省职防院协助编制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意见》,由省卫生健康委、省民政厅等8个部门联合发布,提出通过建立覆盖广东省的职业病防治信息系统、完善职业病病人救治救助和保障制度、加大职业病防治监管执法力度等措施,以推进职业病防治长效机制和规范化建设。这是机构改革后国内最早发布的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意见,为新时代广东省职业病防治开出了具体药方。
此外,省职防院也致力于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几十年来,该院致力于协助政府做好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工作,建成较为完善的省-市-县区-乡镇街道四级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技术能力和工作水平处于全国领先地位。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广东省只有8个独立的市级职业病防治院所和123个卫生防疫站劳动卫生科;目前,广东省已有14个市级职业病防治院所和153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科以及街道防保所,职业病诊断机构覆盖广东省全部21个地级市,职业健康检查机构200家,职业卫生技术机构 63家。同时,广东省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从2005年的1007人发展到今天的 4000余人;仪器设备从以前的只有少数机构配备气相色谱仪到今天绝大多数机构均配备气相色谱仪、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原子吸收光谱仪等。广东省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的硬件设施和机构能力都得到极大提高,为广东省职业病防治工作提供有力技术保障。
推进高质量发展——
强基层补短板构建监护医联体
在卫生应急工作方面,省职防院以建设国家化学中毒与核辐射应急救治基地、国家核应急医学救援分队和国家核辐射移动应急处置中心为契机,构建以该院为中心,珠江三角洲、粤东、粤西和粤北地区共6个分中心的核化应急处置网络;打造5大应急技术研究平台,包括管理机制平台、应急救援网络平台、人才队伍建设平台、技术能力建设平台以及应急信息库。该院还建立我国第一个中毒生物样本库,研制我国第一个突发化学中毒事故评估与应急救援资源系统,启用国家救治基地远程会诊中心和伤员临时应急救治点,研制全国第一辆自动扩展核化人体去污洗消车,构建广东省化学中毒与核辐射突发事件医学救援应急技术研究中心。
在临床医疗工作方面,该院建立了一个完整的职业病临床研究平台,编写或参与编写《中华职业医学》《常见职业病与化学中毒诊疗常规》《常见职业病查房规范》《职业病诊断工作指南》,以及尘肺病、慢性汞中毒、慢性镉中毒、职业性噪声聋等职业病临床路径,综合提高职业病诊治能力和医疗质量。构建有机溶剂中毒病人救治关键技术体系,建立先进的重症职业病临床救治中心,积极开展急性有机溶剂中毒性脑病、中毒性肝病血液净化、中毒性肾损害血液净化等危重职业病病人护理康复等技术研究与临床应用,提高该院有机溶剂中毒的救治水平。建立客观听力电生理检测系统,自主设计研发冷水恒温系统,更科学有效地筛查和诊断职业性噪声聋和手臂振动病。自主研发“互联网+职业病防治与职业健康管理平台”,目前已完成56家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数据实时上传,并与“职业病与职业卫生信息报告系统”“职业卫生检测系统”等系统组建职业健康信息化矩阵和职业健康大数据平台,推进全省职业健康监护工作信息化和智能化。
在技术服务方面,在历次改革发展中,省职防院逐步从单一承担职业卫生研究和监督执法功能,发展成为功能完整、体系完善、实力雄厚的职业病防治技术机构。目前具有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甲级资质、化学品毒性测试机构(甲级)、国家安监总局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甲级资质、国家环保部新化学物质健康毒理测试推荐机构、农业部“农药登记试验单位资质”等7项资质,在履行政府技术支撑机构职能的同时,为企业和劳动者提供职业病危害评价、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职业健康监护等全方位的技术服务工作。自主研发国内首套“职业卫生检测系统”,全面涵盖现场调查、化学和物理因素采样、实验室检测、结果评价等流程,实现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的智能化管理,极大提高工作效率。同时,该院在职业健康监护工作方面创新管理思路,强基层、补短板,在职业病防治任务繁重、技术力量不足的地方构建职业健康监护医联体,关口前移,仅2018年指导2个医联体开展职业健康检查近3万人次,更好地满足了劳动者健康需求。
(作者单位:省卫健宣教中心、省职防院)
栏目:百年回眸践初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