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持续提高生育服务保障水平
本委讯 近年来,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坚持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促进公共服务资源合理配置,把关爱育龄群众的措施落到实处,持续提高生育服务保障水平。
生育医疗服务可及性不断提高。构建坚实的基层医疗卫生网络,加强妇科、产科、儿科等重点科室建设。2019年升级改造完成的47家中心卫生院完善专科建设,逐步向中等县级综合医院技术水平迈进;继续推进189家县级公立医院升级建设,61家县级妇幼保健院升级建设项目全面进入竣工阶段,装修类项目全部投入使用。50家高水平医院科技影响力和辐射带动能力显著提高,带动全省整体医疗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其中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被确定为中南地区唯一一家国家儿童区域医疗中心。
健全妇女生育和医保权益。保障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平稳实施,实行统一的参保登记、基金征管、监督管理、经办服务、待遇保障、风险管控,确保待遇不变;加大医保扩面征缴力度,基本实现妇女儿童应保尽保;扩大生育保险覆盖面,基本覆盖所有用人单位;完善生育医疗费用异地报销政策,实现直接结算。
加强妇幼健康人才培养。落实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和增量提质实施方案,医学生订单定向招生规模扩大到2101人,招收培训全科医生5873名。全省2020年招收儿科学专业本科生368人、助产学本科生185人,比2019年分别增加56人、64人。
大力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印发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建立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政策引领,强化部门协作。将新增托育机构托位数纳入“十四五”经济社会领域重点任务重大项目。调动社会力量积极性,增加托育资源供给。指导托育机构科学防疫,维护婴幼儿安全健康。积极推进母婴设施建设,应配置母婴设施的公共场所和用人单位基本实现母婴设施全配置。目前全省托育机构登记注册和备案通过数均处全国前列。
加快普惠学前教育资源建设。将“增加学前教育公办学位供给”列入省十件民生实事,省财政安排12亿元重点用于公办幼儿园学位建设,下达学前教育生均拨款补助资金4.1亿元,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最低标准提高到每生每年400元。实施学前教育“5080”攻坚行动,建立月报制度,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通过公办幼儿园扩班扩容、新建和改扩建幼儿园、回收回购和转制、购买学位等多种途径扩大公办幼儿园学位供给,2020年以来新增公办幼儿园学位112.52万个,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以上,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80%以上。
(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处)
栏目:优化生育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