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番禺区成立区公共卫生委员会
广州讯 日前,广州市番禺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成立广州市番禺区公共卫生委员会的通知》。番禺区公共卫生委员会的成立将进一步加强番禺区公共卫生与重大疾病防治工作,切实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建立“指挥高效、统一协调、部门联动”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
据悉,番禺区公共卫生委员会第一主任由区委书记兼任,主任由区委副书记、区长兼任,分管各专项工作的副区长任副主任,各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番禺区公共卫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番禺区卫生健康局。
据悉,番禺区公共卫生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关于公共卫生和重大疾病防治的政策策略和工作部署,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本辖区应对重大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体制机制;推进辖区公共卫生建设体系;定期研判应对本辖区急性传染病传播风险和重大疾病防治发展趋势,研究确定应对预案;统筹协调重大疾病、防控经费、物资保障等工作;组织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组织实施公共外环境病媒生物防制行动;推进辖区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体制机制建设;负责统筹协调做好基本公共卫生、基本医疗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
番禺区公共卫生委员会下设急性(烈性)传染病、艾滋病、结核病、职业病、地方病、精神卫生、妇幼保健、重大慢性病等8个防治专项小组。同时撤销区创建健康促进区领导小组、区建设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区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领导小组、区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协调组、区传染病防治领导组、区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区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等议事机构,相关职责划入区公共卫生委员会。委员会建立高效重大疾病信息报告制度。为加大工作统筹力度,委员会还要求成立镇(街)公共卫生委员会、村(居)公共卫生委员会,形成区—镇(街)—村(居)三级公共卫生委员会,以推动公共卫生工作的开展。
(詹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