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明年底营养指导员不少于千人
本委讯 近日,省卫生健康委组织制定《广东省营养指导能力提升培训试点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在全省基层单位(疾控机构、社区卫生医疗机构、教育机构、养老机构、体育健身机构和餐饮企业等机构,以及设有食堂的集中供餐单位等)培训一批具有提供合理膳食、均衡营养指导等能力的营养指导员,并通过考核获得国家统一印制的《营养指导人员能力培训合格证书》,在基层单位提供营养健康指导服务。计划培训数量目标:到2022年底累积不少于1000人;到2025年底累积不少于5000人,到2030年底达到目标值12000人。
《方案》明确,成立广东省营养指导员培训考核专家工作组,在省国民营养健康指导委员会办公室领导下,为营养指导能力提升培训工作提供咨询、开展质量评估,对各地营养指导员培训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广东省公共卫生研究院为省营养指导员培训管理机构,负责试点培训院校及其他符合要求的培训机构的备案、管理及质量控制,负责培训考核专家工作组的日常管理。广东省医学学术交流中心(广东省医学情报研究所)为省考核管理机构,负责培训合格学员的考核组织实施工作。
《方案》提出,按照国家营养指导员培训考核专家工作组《营养指导员培训机构遴选指导意见(试行)》的要求和标准,兼顾区域分布,在省内符合条件的机构中遴选4-6家符合资质要求的培训机构开展培训试点工作,逐步在全省推广。培训对象包括医疗卫生机构、教育机构、民政机构、体育相关机构以及其他机构和个人培训对象。
(潘成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