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全民科学补碘有章可循
潘成均
本委讯 近日,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制定《广东省全民科学补碘健康促进行动方案(2021—2023年)》(以下简称《方案》),提出2021—2023年,全省每年开展全民科学补碘健康宣传行动的县(市、区)覆盖率达到100%,全省持续消除碘缺乏病的工作县比例保持100%,学生碘营养充足(尿碘中位数≥100μg/L)的工作县保持100%。到2023年,以县(市、区)为单位,有产科或儿童预防接种门诊的医疗卫生机构、小学校园(镇街中心小学以上级别)开展科学补碘行动覆盖率达到50%以上。孕妇碘营养充足的县(尿碘中位数≥150μg/L)达到90%以上。
《方案》明确提出五项主要措施,包括妊娠和哺乳妇女、婴幼儿科学补碘专项行动;儿童青少年科学补碘专项行动;一般人群科学补碘专项行动;创建科学补碘支持性环境行动以及科学补碘监测信息共享行动。
《方案》要求,在各级妇幼保健院、医院产科和预防保健科等,备孕妇女、妊娠妇女和哺乳妇女到上述场所接受健康体(产)检、预防接种、就诊时,由医护人员向其传播碘缺乏病防治知识。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应当将消除碘缺乏危害知识纳入学校健康教育内容,各级各类学校集中食堂/配餐点应当使用加碘盐。
此外,《方案》要求各地要合力创建食盐市场支持性环境,助力科学补碘。
(潘成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