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规范化建设发热门诊和诊室
本委讯 近日,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印发《发热门诊和发热诊室规范化建设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对全省各地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公立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和发热诊室规范化建设作出指导,强调坚持平战结合的规范化建设基本原则,强化发热门诊对急性传染性疾病的筛查﹑预警和防控作用。
《指引》明确,发热门诊的各类功能用房应具备良好的灵活性和可扩展性,突发重大疫情等应急状态下可全面开放用于发热、传染病病例筛查、留观和诊治等,疫情解除后的平时状态可在保留普通发热病例和感染性疾病诊治等功能的情况下,用于其他相关用途。用于其他相关用途时必须确保必要时能迅速恢复发热门诊应有的功能。
《指引》对发热门诊的建筑设计进行明确布局。其中,发热门诊应当设置在医疗机构内相对独立的区域,配置配足医疗救治类等相关设备和医用防护用品,设立相对独立的出入口,尽量避免发热患者与其他患者相交叉。同时,还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划分清洁区、缓冲区和污染区,在各区之间分别设置物理屏障。三区相互无交叉,使用面积应当满足日常诊疗工作及生活需求。在诊室方面,发热门诊应至少设置2间诊室,宜设置1间备用诊室;至少设置1间隔离留观室,且为单人间,并设置独立卫生间。在室内装修方面,应当选用易清洁、耐擦洗、耐腐蚀、防菌、防渗漏的建筑材料。洗手盆等卫生器具应当采用非手动开关,宜采用肘式、脚踏式、感应式装置。
为加强发热门诊管理,提升诊疗服务和质量,《指引》特别强调,发热门诊实行24小时接诊,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不得拒诊、拒收或推诿发热患者。应当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和自助便捷的服务技术,如非接触式挂号和收费设备,实现患者自助服务,有效避免人员聚集和交叉感染的风险。同时建立接诊患者登记系统,实行实名接诊。在接诊中,医师要详细询问患者的临床症状、流行病学史,并安排必要的检查,进行诊断和积极治疗。对诊断为相关传染病患者或疑似患者,医务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登记、报告和进行隔离处理,不得擅自允许患者自行离院或转院。医院应通过优化诊疗流程、提高病原学检测效率,不断缩短患者在发热门诊停留的时间。为此,在人员配备上,应设有1名相对固定的负责人及1名护士长,配备有临床经验、经过传染病知识培训的医务人员,疫情期间可根据实际患者量增配相应医师和护士数。同时,医疗机构应建立院内专家组和多学科团队,由重症医学、内科、院感管理等相关专科专家组成,对发热门诊筛查发现的可疑传染病患者进行专家会诊,对疑难危重患者开展多学科、精细化诊疗。
为充分发挥基层社区发热诊室“哨点”监测作用,《指引》专门作出规定,要求至少配备1间诊室和1间隔离留观室,应当配备有一定临床经验的1名高年资医师。同时,应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制度,对于无流行病学史的发热患者,予以对症治疗,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核酸检测;对于有流行病学史或原因不明引起的发热患者实行就地隔离,立即报告,并规范转移到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形成诊室—发热门诊之间的闭环管理。转诊后,立即对诊室及相关区域进行终末消毒。
(蔡良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