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进一步加强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本委讯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进一步加强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总体要求是到2022年,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协调机制基本完善,省、市、县、镇四级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加快健全,精神卫生资源均衡配置,服务网络有效融合,部门、社会、家庭、个人协同到位,实现精神疾病防治能力、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能力、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明显提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最大限度减少,精神卫生服务能力水平走在全国前列。
在加强精神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方面,《方案》提出明确功能定位、健全省市县三级公立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完善强制医疗和社会救治场所建设。省精神卫生中心发挥龙头带动和引领作用,负责全省精神疾病防治工作的组织管理、业务培训、临床诊疗、质量控制、技术指导和人才培养等,引领全省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服务事业发展。加快推动省精神卫生中心扩建,充分发挥县域医共体作用,引导建立以心理健康管理为中心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模式。各地市指定或新建至少1所符合条件的强制医疗专区,进一步完善精神卫生类优抚医院建设。
在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救治与服务管理方面,《方案》要求强化综合管理、提升诊疗质量、完善入院出院机制、完善康复服务、加强救治救助保障。以县(市、区)为单位组建个案综合管理团队,建立镇(街)社区工作站专干、民警、精防医生、民政或残联专干、患者家属组成的“五位一体”关爱帮扶小组。加大对贫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医疗保障力度,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有关治疗药物免费政策。落实精神障碍患者医保、监护补贴等救治救助政策,将符合条件的纳入低保、残疾人补贴范围。
在加强精神障碍预防与干预方面,《方案》要求积极开展心理健康促进、加强常见精神障碍防治。依托镇(街)、村(社区)综治中心等场所,设立社会心理服务室或社会工作室。各级各类学校要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制,设置心理健康教育机构并配备专兼职人员。推动建立心理疾病向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绿色转介渠道,及时合理承接处置转介对象。
在加强精神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方面,《方案》要求加强专业人才培养与引进、提高精神卫生工作人员待遇。将精神卫生专业人才培养纳入社会发展重点与急需人才培养范畴。加大精神科转岗医师培训力度,符合条件的执业医师及时加注精神卫生执业范围。每个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配备1名以上经过系统培训的专职精防医生。对完成规范化培训,取得中级职称后在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基层连续工作满10年,年度考核及聘期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在当地可直接认定为基层副高级职称。
(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