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出台医疗机构陪护工管理试行办法
提升陪护服务管理水平
陪护工照护患者 汕头市中心医院 供图
汕头讯 近期,汕头市中心医院成立陪护管理中心,正式开启了自办陪护工管理模式。据悉,汕头市于今年4月实施《汕头市医疗机构陪护工管理办法(试行)》(下称“《办法》”),《办法》明确医院自办和社会举办两种管理模式,目前以汕头市中心医院和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为试点单位推行。
近日,汕头市民陈女士的家人到汕头市中心医院特需病房住院,请了医院“一对一”陪护工。“医院安排的陪护工,有统一着装,工作非常专业,对患者也体贴。陪护工都接受过医院专业培训,技术过关,日常也会接受医院工作、纪律等方面管理。”陈女士说,她之前也有请陪护工的经历,相比之下,由医院统一安排,更让人放心,价格也更合理。
除了“一对一”“一对二”的陪护模式,汕头市中心医院还根据患者的病情和实际需求,实行“班组服务”陪护模式,降低患者陪护成本。患者及家属可根据他们的实际服务需求,经科室评估以后,选择“一对一”或者班组服务模式,所有服务统一收费,服务内容以及收费标准明码标价,上墙公示。
家住外地的张女士近期在汕头市中心医院做了妇科手术,术后就接受了医院的班组陪护服务。张女士说,这种陪护模式,价格较低,服务质量也令人满意,“听说我6天没洗头了,陪护工还让我躺着帮我洗了头,让我很感动。”
这看似简单而温馨的一幕幕在之前却是难以想象的。长期以来,汕头市医疗陪护行业存在结构不合理、供给不充分、经营主体不专业、收费方式不规范、管理体制不统一等问题,深受群众诟病。为彻底改变这一现状,今年4月,汕头市卫生健康局、发改局、财政局、人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公安局等六部门联合出台了《办法》。针对群众关注的陪护工乱收费、服务质量差等痛点难点问题,《办法》从机构准入、人员素质、收费价格和服务质量等方面都作出了明确规定。
《办法》规定,医疗陪护采取医院自办和社会举办两种管理模式。由医院自主主办医疗陪护工作的,医院要设立专门的陪护管理科进行管理;由医院聘用第三方进行管理的,医院要派出有经验的护士长全程进驻到陪护公司,进行全程监督、指导以及管理,通过医院和第三方的双重管理,确保陪护质量。
日前,汕头市中心医院正式开启自办陪护工管理模式,医院从生活护理这一“小切口”入手,安排专职管理人员负责陪护人员的业务管理,加强陪护工监管与培训。对于医院招聘的陪护工,通过一系列规范化的岗前培训,实现统一管理、统一登记、统一调配、统一着装、统一标识、统一收费。医院实行“一对一”“一对二”“班组服务”等多种陪护模式,降低陪护成本,满足群众多样化、差异化的护理服务需求。
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作为另一试点单位,与第三方职业陪护管理公司合作,并与汕头市护理学会联合开展陪护工专业培训,陪护工经考核之后持证上岗。在管理方面,医院制定了多项规章制度,对陪护服务机构进行监督指导,并在医院内醒目位置公示陪护收费价格表,使陪护管理工作有章可循。
针对群众最关心的收费问题,《办法》也明确规定陪护工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方式,定期调整。陪护工工作内容及陪护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并上墙公示,接受监督,不得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
为全面提升陪护工素质和服务水平,去年开始,汕头市人社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护理学会等单位也对全市陪护工进行了一次系统的免费培训,根据患者对陪护服务的需求,制定教材,严格考核。通过培训,打造一支技能操作更专业,服务质量更优异的医疗机构陪护人员队伍。
(汕头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