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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卫生健康专版 部分亮点条款(节选) 解读:为全面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提供法治保障 聚焦:立法防“医闹” 卫生事业“公”字当头  人民健康有法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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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6月1日起施行

卫生事业“公”字当头 人民健康有法可依

策划 朱琳 李玉灵

图片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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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2020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正式施行。该法于2019年12月28日由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是我国卫生与健康领域第一部基础性、综合性的法律。该法的施行,使人民的健康权利有了立法保障。

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共分十章110条,涵盖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药品供应保障、健康促进、资金保障等方面内容。据了解,该法总结了我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经验,就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在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方面的战略部署作出顶层的、制度性的、基本的安排,对于推动我国卫生与健康领域法治建设,在卫生与健康工作中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方略具有基础性和全局性的作用,对于构建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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