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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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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居家医疗服务有章可循

本委讯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满足老年人对居家医疗健康服务的迫切需求,指导医疗机构规范开展老年人居家医疗健康服务,5月6日,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广东省民政厅联合印发了《广东省老年人居家医疗健康服务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

《工作指引》明确,老年人居家医疗健康服务是指医疗机构为居家老年人提供连续、方便、快捷、人性化的医疗健康服务,内容包括健康教育、医疗护理、慢性病管理、康复保健、心理咨询、精神慰藉、安宁疗护、协助就诊等。

《工作指引》共分老年人居家医疗健康服务的定义、服务对象、实施机构与人员资质、服务内容和要求、管理与监督、安全管理、服务收费和附件等8部分。

《工作指引》主要特点是,整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家庭医生上门服务等医疗服务项目,明确服务对象和服务内容;规范医疗机构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医疗健康服务的行为;明确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和医疗机构的职责,加强监管;完善安全管理,要求进行服务前风险评估、签订协议书、告知、法定代理人的陪同以及对居家用药的规定;附设了能力评估表、测试表,风险评估表、医生护士记录单、满意度调查等,指引基层医疗机构规范化开展老年人居家医疗服务。

(粤卫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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