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
倡导全社会共同关注职业健康
本委讯 4月20日,省卫生健康委、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医保局、省总工会联合发出《关于开展2020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2020年4月25日至5月1日是第18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主题是“职业健康保护•我行动”,聚焦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倡导和动员全社会共同关注劳动者职业健康,督促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主体责任,广泛宣传职业病防治知识和健康工作方式理念,增强劳动者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职业病防治机构服务能力,以实际行动推进健康广东建设。
《通知》要求,考虑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今年的宣传周活动以线上活动为主,开展职业健康知识宣讲活动、企业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培训、线上调查活动、警示教育宣传等四个方面的活动。
《通知》还提出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围绕主题,协力开展;形式多样,线上为主;认真总结,及时反馈四点工作要求。并要求各地要充分认识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工作实际,精心统筹安排,针对重点人群和重点行业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实施方案。要结合当地疫情防控形势和企业复工复产实际,将疫情防控知识和职业病防治知识宣传作为宣传周活动的重要内容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
(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