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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卫生健康科普 广东省商业服务区复工复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第三版) 携手抗疫防痨 守护健康呼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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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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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手抗疫防痨 守护健康呼吸

广东省结核病控制中心 吴惠忠 医学指导:广东省结核病控制中心 主任 周琳

2020结核海报
2020结核海报

2020年3月24日是第25个“世界防治结核病日”,结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需要,今年我国的活动主题是“携手抗疫防痨、守护健康呼吸”。肺结核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简称新冠肺炎)都属于呼吸道传染病,所以这两种疾病的防控策略有很多共同特点。广东省是我国最早发现湖北省外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的省份,同时也是我国肺结核疾病负担最重的省份之一。在防控新冠肺炎疫情上,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取得明显成效,在遏制结核病流行上,落实“四早”要求同样至关重要。

早发现:区分新冠肺炎和肺结核

新冠肺炎以发热、干咳、乏力为主要表现,少数患者伴有鼻塞、流涕、咽痛、肌痛和腹泻等症状,重症患者多在发病一周后出现呼吸困难等。肺结核的常见症状则是咳嗽、咳痰,还可能伴有发热、胸痛、疲乏无力、呼吸困难等症状。可见,两种疾病有些症状较为相似。

所以,如果出现咳嗽、发热、乏力等症状,要及时到医院看病。除了要排查新冠肺炎之外,也要密切关注是否存在罹患肺结核的可能。尤其是咳嗽、发热等症状持续2周以上,应高度怀疑得了肺结核。在排查新冠肺炎时,对于肺部影像学检查有异常阴影的可疑者,要与肺结核相鉴别,警惕肺结核的存在。

早报告:加强对患者的追踪管理

传染病报告制度是早期发现、控制传染病的重要措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法定传染病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国家卫健委将新冠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肺结核也属于乙类传染病,需要按乙类传染病报告的要求,对肺结核病例限时进行报告。依法对传染病患者进行报告,能够及时了解疫情状况,同时也有利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加强对患者的追踪和管理,对于疫情的有效遏制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肺结核虽然是慢性呼吸道传染病,但与属于急性呼吸道传染病的新冠肺炎类似,都是人群普遍易感。因此,一旦患者确诊得了肺结核,与其共同居住,同室工作、学习等的人都是密切接触者,有可能感染结核菌,应及时到医院检查排除,以尽早发现潜在的患者,避免病菌继续传播。

早隔离:切断传播途径防止扩散

新冠肺炎的传染源主要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患者,无症状感染者也可能成为传染源,其主要传播途径是经呼吸道飞沫和密切接触传播。而且,目前新冠肺炎没有特效药,也没有疫苗,从SARS等急性呼吸道传染病防治的经验来看,做好隔离传染源等措施对于此类呼吸道传染病尤为重要。

同为呼吸道传染病的肺结核,也主要是通过呼吸道传播,其传染源是痰中含有结核菌的肺结核患者,特别是未获得有效治疗的患者,细菌生长活跃,最具传染性。肺结核传染性的大小与传染性患者的病情严重性、排菌量的多少、咳嗽的频度、患者居住房间的通风情况、接触者的密切程度及抵抗力等因素有关。因此,发现肺结核患者后,宜尽早采取有效的相对隔离措施。肺结核患者咳嗽、打喷嚏时,应当避让他人,遮掩口鼻;不随地吐痰,应将痰液吐在有消毒液的带盖痰盂里,不方便时可将痰吐在消毒湿纸巾或密封痰袋里;肺结核患者尽量不去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如外出应当佩戴口罩;居家治疗的肺结核患者,应尽量与他人分室居住,保持居室通风,佩戴口罩,避免家人被感染。

早治疗:避免病情加重减少传播

对于新冠肺炎,早期治疗是关键,密切观察可以减少患者从轻症向重症的转变。早治疗也是提高治愈率和降低病死率的重要举措。对于肺结核也一样,一旦确诊应立即进行治疗,有利于病变修复,避免小病拖成大病。只要坚持正规治疗,绝大多数肺结核病是可以治愈的。

而且,早治疗还有助于预防患者周边健康人群感染。抗结核药物治疗是控制结核病传播的最有效方法。患者在规律服药2~3周后,痰中结核菌的数量会大大下降,传染性也得到有效控制。在肺结核治疗期间,患者需要严格遵医嘱服药。如自行停药或者自行减量导致不规律治疗,则容易造成结核菌耐药。一旦结核菌对某个或多个抗结核药物耐药,就不能有效地杀灭结核菌,导致治疗失败,使结核病仍继续传播。

疫情防控期间结核病防控相关问答

1.出现咳嗽,有可能是新冠肺炎,还可能是肺结核?

咳嗽是呼吸道疾病的常见症状,往往可能“同症异病”。新冠肺炎和肺结核两种疾病都是呼吸道传染病,均可能出现咳嗽,但存在一定区别。肺结核的病原体是结核分枝杆菌,肺结核属于细菌感染,以持续咳嗽、咳痰2周以上为主要症状,有些患者伴有痰中带血、低烧、夜间出汗、午后发热、胸痛、疲乏无力、体重减轻、呼吸困难等症状。而新冠肺炎的病原体是新型冠状病毒,新冠肺炎属于病毒感染,以发热、干咳、乏力为主要表现,少数患者伴有鼻塞、流涕、咽痛、肌痛和腹泻等症状,重症患者多在发病一周后出现呼吸困难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一旦发现有咳嗽症状,要注意鉴别,警惕新冠肺炎的同时,也要当心肺结核,应及时到医院进一步诊疗。

2.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结核病患者要不要出门复诊开药?

无论何时,肺结核患者的抗结核治疗都不能随意停止。规律服药完成疗程是抗结核治疗成功的关键。研究显示,“坚持规范治疗、完成规定疗程”可以治愈约90%以上的患者。不合理治疗不仅治疗失败率高,治愈后的复发率也高,还容易使体内的结核菌产生耐药性,再次治疗效果差,患者可能会成为久治不愈的慢性传染源。

疫情防控期间,肺结核患者如果出现发热症状,建议先进行网上诊疗;若没有条件进行网上诊疗,最好先到设有发热门诊的医院就诊,排查新冠肺炎后再前往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就诊。需要注意的是,肺结核患者前往医院就诊或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复查、取药时,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随时保持手卫生,与他人尽可能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尽量避免用手接触口、眼、鼻,打喷嚏或咳嗽时用纸巾完全遮住口鼻,不随地吐痰。

3.结核病患者被隔离或在异地滞留,快没有药时该怎么办?

由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部分肺结核患者可能因隔离等而无法按时取药。为避免中断服药,患者应及时联系基层督导员(平时督促患者按时服药的医生)或平常就诊的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可通过他们联系当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由当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根据患者相关信息提供免费的抗结核药物。若条件允许,也可以让平常就诊的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将抗结核药品邮寄至目前患者所在地。

如果服药后出现不良反应,患者应当及时联系基层督导员进行评估,并在基层督导员指导下到当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进一步诊治。切勿自行处理,以免酿成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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