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调整为二级响应
调整响应级别不代表疫情拐点到来
本委讯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广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结合我省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省新冠肺炎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决定,自2月24日9时起,将我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由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调整为二级响应。
2月24日下午,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陈祝生在省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省迅速行动,及时启动一级响应,实行最严格的“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工作举措,不断织密联防联控、群防群治“两张网”,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形成横到边、纵到底、全覆盖、无死角的疫情防控工作格局,疫情防控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同时,当前正值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秩序恢复的关键时期,广东面临的疫情传播的不确定性和风险性依然较大。
“调整响应级别,不代表疫情拐点的到来。”陈祝生表示,当前疫情形势仍然严峻复杂,防控正处在最吃劲的关键时刻。我们必须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批示精神,毫不放松抓紧抓实抓细各项防控工作。一是继续筑牢交通联合检疫、发热门诊筛查、重点人群管理疫情防控“三道防线”,通过早发现,实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二是牢牢抓住强化病例隔离治疗、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隔离、大数据支撑服务“四个关键”,对确诊患者应收尽收,对疑似患者应检尽检,对密切接触者应隔尽隔。三是持之以恒推动爱国卫生运动、健康教育运动、全民健身运动“三项运动”,加强群防群控。
调整响应级别的同时,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印发了《广东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工作指引(试行第二版)》(以下简称《指引》)。《指引》明确,各相关单位要以科学、合理、适度、管用为原则,突出重点,分类施策,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防止疫情在重点场所传播,保障重点场所的工作人员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李玉灵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