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卫生健康电子报

广东卫生健康要闻 持续完善“顶天立地”医疗卫生大格局 发挥专家技术支撑作用 梅州开展医学伦理培训 健康快车助阳江千名患者复明 全力推进思想政治工作高质量发展 广州三百余万善款温暖困难家庭 韶关退休干部捐万元助学 为百姓健康保驾护航 珠海监督学校近视防控 2020年: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只争朝夕不负韶华”专版

当前版:第1版:要闻
PDF原版下载
要闻
01

我省成立省级职业健康专家库

发挥专家技术支撑作用

本委讯 近日,为提升我省职业病防治能力,充分发挥职业健康专家在我省职业健康工作中的技术支撑作用,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职业健康专家库管理办法》(下称《办法》)规定,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发出通知决定成立广东省省级职业健康专家库。

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推荐广东省职业健康专家库专家人选的通知》精神,经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规定推荐,并经省卫生健康委审核、公示,决定聘任瞿鸿鹰等596名同志为广东省卫生健康委省级职业健康专家库专家。省级专家库按专业分为综合组、职业卫生组、放射卫生组、职业病诊疗组、职业病鉴定组等5个专业组,聘期5年,从2020年2月1日至2025年1月31日。

通知要求,省级职业健康专家库各专家要严格按照《办法》及有关工作纪律、规范,积极依法参与我省职业健康工作,充分发挥技术参谋、智力智库作用。从2020年2月1日开始,各地、各有关单位在组织开展职业卫生、职业病诊断鉴定、放射卫生等职业健康工作时,应依法从新的省级职业健康专家库对应组别中抽取专家,并大力支持省级职业健康专家库专家工作,共同努力为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合法权益以及健康广东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提供强有力的职业健康技术支撑。

通知要求,自2020年2月1日起,原省卫生厅、省卫生计生委印发文件(含粤卫〔2012〕121号、粤卫办〔2018〕3号等)成立的职业卫生专家库、放射卫生技术专家库、职业病诊断专家库、职业卫生检查机构资质认定专家库、职业病诊断机构资质认定专家库、职业病鉴定专家库全部停止使用,原有专家聘书、专家证等自动作废。原《关于公布我省第二届安全生产专家组组成人员名单的通知》(粤安〔2014〕10号)有关“职业健康类”专家在我省卫生健康系统不再适用。

(编辑部)

放大 缩小 默认
投稿邮箱:gdjk#szb#vip.163.com
本网站由广东卫生健康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ICP备案号:粤ICP备2022057423号-1

友情链接:广东省卫生健康委政务服务中心  全国12320卫生热线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健康广东

读者留言

看不清,换一张图片 刷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