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率先规范管理职业健康专家库
本委讯 日前,《广东省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专家库管理办法》出台。这是2018年机构改革职业健康监管职能整合以来在全国率先出台的职业健康专家库管理规范性文件,是广东在职业健康监管领域先行先试的重要举措之一,也是职业健康专家统一和规范化管理的重要制度保障。
《办法》明确了专家库管理职责。省职业健康专家库由省卫生健康委负责管理,管理职责主要是审查专家资格、建立并管理专家库,实时对专家库进行人员调整,组织专家开展职业健康工作,研究和解决职业健康监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等。
专家库下设综合组、职业卫生组、放射卫生组、职业病诊疗组、职业病鉴定组等5个专业组,综合组包含政策法规、职业卫生及放射卫生综合、职业健康体系建设、宣传教育、应急及其他领域综合工作。
《办法》规定了专家的资格条件、聘用程序及解聘的情形。从政治思想、学历、技术职称、专业水平、从业经历以及年龄限制等方面设定了专家的资格条件,并规定了聘任的程序,设置了“双公示”环节,即推荐前单位公示、聘任前对社会公示,确保专家推荐和聘任公平公正,专家队伍政治思想过硬、技术水平高,能胜任日常工作。对消极怠工、不能胜任工作和违法违规的专家给予解聘处理。
根据实际工作和专业需要,广东采用随机抽取、人工选取或随机抽取与人工选取相结合等方式从专家库中抽取专家。抽取的专家如与工作事项存在利益关系的,要申请回避,以保证专家客观、公平、公正地开展工作。
《办法》规定了专家职责、工作守则以及对专家失职的责任追究。对不遵守相关规定或违法违规的专家给予除名处理,情节严重者终身不再聘用,并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
(粤卫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