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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卫生健康综合 “五加强”做好流感健教 糖友之家搭建科学防治平台 加大基本公卫宣传力度 开展精神病患者免费体检 “行政化”管理向“平台化”运营转变 急诊科“日常” 坚守“后勤部” 守护母婴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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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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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化”管理向“平台化”运营转变

深圳市发挥“市场”作用推动卫生健康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李创

近年来,深圳市把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作为推动卫生健康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关键一招,从改革医生执业管理方式、推动人事制度综合改革、提高医务人员薪酬待遇、推动智慧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医教研协调发展、建立健康“守门人”制度、鼓励社会力量办医等方面,推动医疗机构从“行政化”管理向“平台化”运营转变,构建多元化的办医体系,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更好地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促进了医疗资源总量增加和结构调整。

数据显示,2018年与2012年相比,全市医院数从115家增加到158家,千人床位数、千人医生数从2.7张、2.3名提高到3.6张、2.7名,三级医院、三甲医院数从23家、10家分别提高到45家和18家;民营医院的执业医师数占全市总量的 30.2%,门诊量占全市门诊总量的21.0%。

● 改革医生执业管理方式,促进人员合理流动

深圳市出台首部地方性医疗“基本法”——《深圳市特区医疗条例》,参照律师、会计师行业管理方式,将医师执业注册权力下放给市医师协会,发挥其对医生执业注册管理、能力维持与考核、诚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作用,实现医师执业“业必归会”(在深圳执业的医师必须到医师协会注册和备案)。实行医师执业区域注册,医师在市医师协会注册,即可在多个医疗机构执业,市外医师备案后便可在深圳所有医疗机构执业。变行政管制为契约管理,医师多点执业不用经过第一执业地点同意,由医师与医疗机构在合同中约定责权利。

● 推动人事制度综合改革,同岗同薪同待遇

深圳市以6家新建市属医院为试点单位,推动编制人事薪酬制度综合改革。淡化“编制”概念和身份管理,完善“以事定费”财政补助机制,强化岗位管理和绩效考核,调动医院和医务人员积极性。政府明确每家医院的功能定位和工作任务,政府采取“以事定费”的方式,对医院落实功能定位和完成工作任务的成本进行合理补偿。医院根据业务需求和事业发展需要,自主设置工作岗位、自主招聘人员,根据工作岗位特点和员工的实际工作绩效核定其薪酬,构建了较为完善的岗位管理和全员聘用制度,合理拉开医药护技管等各类人员之间的薪酬差距,形成了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同时,完善覆盖全体员工的社会保障和福利制度,实现医务人员同岗同薪同待遇。

● 推动智慧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协作效率

深圳市出台智慧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实施人口健康信息化“12361”工程,全面推动医院与社区健康服务机构(以下简称社康机构)、公共卫生与社康机构、社康机构与市民信息协同。建成了覆盖16家医院的医学检验检查结果互联互通互认信息平台,全市公立医院预约诊疗量已占总诊疗量的81%。推进市民实名制建立健康档案,实现全市社区健康服务中心联网运营,促进全民健康信息集中向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汇聚。在经济特区医疗条例规定电子病历和电子签名有效,推动智慧医院、网络医院、远程诊断中心、远程审方中心等信息平台建设,实现了“社康检查、医院诊断”和网络集中审方。将全市公立医院的专科号源全部优先配置给社康机构,推动分级诊疗。

● 提高医务人员薪酬待遇,让医务人员安心工作

完善公立医院工资总额核定办法,2015~2017年,全市公立医院医务人员收入平均增长了22.13%。提高基层医务人员待遇,按不低于公立医院同级专科医生的薪酬核定年薪,按照每门诊人次费用不低于40元的标准,提高基层医疗机构基本医疗补助。按照70元/服务人口的标准,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补助制度,按签约的本市医保参保每人每年120元的标准,经考核后,核拨给基层医疗机构。将家庭病床建床费提高到100元/床、家庭病床巡诊费提高到80元/次,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鼓励社康机构设置专科医生工作室,诊金按医院的标准收取。对到社康机构工作的医学毕业生,给予最高35万元的一次性生活补助。

● 改革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提高医院收入“含金量”

健全与人员编制脱钩、与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医院考核评价结果挂钩、体现医改目标导向的财政补助机制,形成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新机制。推进“三医联动”改革,推进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设备集团采购,降低不合理的大型设备检查服务价格、药品和医用耗材费用,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提高技术劳务价格。2018年,全市公立医院财政补助收入占总支出的比例达到30%以上。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化验收入)占业务收入比重达到29.95%,药占比下降24.49%。探索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收付费制度改革(DRG),4家医院实现按DRG医保支付。在香港大学深圳医院试点推行按人头“打包收费”,全科门诊250元/人次,专科门诊诊金100元,住院杂费180元,让医院形成控制服务成本内在动力。

● 推动医教研协调发展,构建更高更好工作平台

破解社康机构职称聘用难,对基层医疗集团取得副高以上职称的全科医师,其岗位聘任不受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数量的限制。积极推动高水平医院建设,推动中山大学、北京大学、中国医学科学院等名校名院来深办医办学,开办了7家大学直属附属医院,深圳市人民医院等4家医院入选广东省高水平医院“登峰计划”重点建设单位。以国内同类学科团队排名前10为标的,引进了228个国内外高水平学科团队。精准实施三甲医院“倍增计划”,力争在2020年、2028年左右,分别建成三甲医院22家、35家。大力发展高等医学教育,推动北京大学、中山大学、南方科技大学等医学院尽快落地,争取到2020年医学院达到6家以上。推进市医学科学院、精准医学研究院、转化医学研究院建设,建成结核病国家临床研究中心等一批医学科技创新平台。

● 建立健康“守门人”制度,提高医务人员地位

大力发展完善家庭医生服务,出台了《深圳市家庭医生服务管理办法(试行)》,制定了《家庭医生服务规范》《深圳市医养融合服务规范》等“地方标准”,发布了《深圳市社区健康服务机构设置规范》《深圳市高级家庭医生胜任力评估指南(试行)》《深圳市家庭医生服务手册》等制度规范,建立家庭医生服务绩效考核制度,设立家庭医生服务呼叫中心,推动了家庭医生服务落地见效。在9家基层医疗集团推行与居民健康管理、分级诊疗目标相衔接的医保基金“总额管理、结余留用”制度,引导基层医疗集团主动下沉工作重心和资源,加强社康机构建设、做优基层医疗服务,逐步建立以基层医疗集团、社康机构、家庭医生团队为责任人的居民健康与医保费用双“守门人”制度。

● 鼓励社会力量办医,提升医生职业价值

深圳市出台推动社会办医加快发展系列文件,健全行业管理制度,全方位开放医疗市场,鼓励规范有序竞争,重点鼓励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高端品牌三级医院、举办社康机构、开办名医诊疗中心、开展家庭医生服务,让医生和品牌服务更具价值。改革诊所设置标准,鼓励社会力量开办综合诊所、全科诊所。改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供机制,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供机构实行协议定点管理,细化核算标准,健全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建立政府购买基本医疗服务机制,对社会力量办医疗卫生机构为本市参保人提供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提供财政补助。支持医生集团发展,促进医疗生态圈的转变。

(作者单位:深圳市医改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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