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出台出生缺陷综合防控项目管理方案(2018-2020年)
将建立健全三级综合干预中心
本报讯 省卫生计生委近日印发《广东省出生缺陷防控项目管理方案(2018-2020年)》(以下简称《方案》),继续规范落实出生缺陷综合防控项目,进一步加大我省出生缺陷防治力度,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近年来,出生缺陷已经成为我省重大的公共卫生问题,自2015年设立广东省出生缺陷防控项目以来,出生缺陷高发的态势得到有效遏制。但随着全面两孩政策的实施,高龄孕产妇比例增高,出生缺陷防控形势不容乐观。
《方案》的工作目标是:以预防为主,普及出生缺陷综合防治知识,增强自我保健意识,自觉养成优生优育的健康行为和生活方式,提高群众出生缺陷防治知识知晓率。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出生缺陷综合干预中心,加强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服务能力建设,普及出生缺陷三级筛查和诊断技术。减少严重致残致死性出生缺陷新生儿出生,降低出生缺陷患儿致残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出生缺陷综合防控项目的目标人群为广东省户籍孕妇(含配偶为广东省户籍)或持有效《广东省居住证》的流动人口孕妇,及其所生新生儿。
在功能定位上,我省要求各地严格按照三级出生缺陷综合干预中心建设标准建立完善以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为主体,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以综合性医院、医学院校为补充,覆盖城乡,涵盖孕前、孕期、新生儿各阶段的三级出生缺陷综合防控服务体系。以省妇幼保健院和省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研究所为主,联合省级产前诊断专项技术指导中心,共同组建“广东省出生缺陷综合干预中心”。由各地市级卫生计生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或医疗服务机构建设1间地市级出生缺陷综合干预中心。由县级卫生计生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或医疗服务机构建设1间县级出生缺陷综合干预中心。
我省要求各地加强出生缺陷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出生缺陷监测与研究,提高出生缺陷服务效能。加强出生缺陷监测网络建设,扩大监测范围,明确监测内容,保证监测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打破信息壁垒,通过区域信息平台和信息系统的整合,构建区域孕产期保健和出生人口健康档案信息平台,实现孕产妇与出生人口的围产期保健服务信息互联共享,实现筛查服务、随访管理、跨地区协作、转诊会诊、经费管理、绩效评价等的综合信息管理。要以育龄人群、婚前、孕前、孕期保健人群为重点人群,以医疗保健机构、学校、公共场所和电视广播等公共视听信息平台为主要媒介,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深入基层的出生缺陷防控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
2018至2020年省级出生缺陷综合防控专项资金重点用于补助经济欠发达地区开展胎儿和新生儿出生缺陷疾病筛查干预和省本级进行项目管理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结合当地实际,在不降低服务质量的前提下,实行免费服务,采用适宜新技术、新方法,增加筛查病种。财政资金补助对象分为供方和需方。需方补助将通过“服务券”等形式,实行定点服务机构就地减免。根据医疗收费标准,财政补助80%,个人负担20%。
财政资金对需方的补助项目分为两类。一类是针对一般人群,孕期对胎儿进行血清学和超声等技术手段产前筛查,新生儿进行苯丙酮尿症、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G6PD)缺乏症等遗传代谢病筛查和听力障碍筛查的费用。另一类是针对高危人群,对筛查阳性的胎儿进行产前诊断,必要时终止妊娠的费用。
(孙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