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人大常委会组织检查《精神卫生法》执行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映平参加检查
加强基础设施和队伍建设
梅州讯 4月27日,梅州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常委会人员和全国、省、市人大代表,组成执法检查组对梅州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的情况进行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映平参加检查。
检查组先后检查了市第三人民医院、市复退军人医院以及丰顺县荣军医院,并召开座谈会听取工作汇报。
检查组强调,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切实增强对精神卫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全力加快市第三人民医院建设,确保年底前实现整体搬迁。要高标准、高要求加强基础设施和队伍建设,完善服务体系,强化资源共享,以人性化管理和良心服务关心精神障碍患者。要加强预防管控,从源头减少精神障碍发生,推进全市精神卫生事业加快发展。
(梅州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