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量督导
目前进入交流督导阶段,6月10日通报督导情况
本报讯 为进一步推进全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做细做实,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省卫生计生委近日对各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量展开督导。《2018年广东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量督导实施方案》已于4月16日制定出台。
记者了解到,此次督导范围覆盖全省 21个地级市,每个地级市选取2个县(市、区),其中推荐一个,随机抽查一个。每个县(市、区)抽查一个基层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现场督导的,由督导组到达现场后随机抽取确定。形式上采取各地市自查、地级市交流督导、省级抽查复核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查阅资料、现场核查、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共安排21个督导组进行交流督导,每个督导组由相关地市安排4~5名基层骨干专家组成,负责督导1个地级市,各地市派出的督导组由该地级市卫生计生局分管副局长担任组长(广州、深圳为处级或以上)。省级抽查复核则从相关地市抽取专家组成。
此次督导涉及组织管理、绩效考核、工作开展情况、实施效果、工作亮点等方面,内容多范围广。如工作开展情况方面包括签约协议完整率、签约服务动态管理、团队服务记录、签约医生预约就诊率、双向转诊、预约服务、签约老年人、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率、签约服务签约率、签约服务核实签约率等。实施效果内容包括高血压患者血压控制率、糖尿病患者血糖控制率、签约对象知晓率、签约对象满意度等。
据悉,4月25日前各地市卫生计生局(委)组织辖区所有县(市、区)、基层医疗机构,按照督导内容,进行了一次质量自查。4月25日至5月20日进入交流督导阶段,各地市卫生计生局(委)组织督导组进行。省级抽查复核将于5月20日~30日展开,截止6月10日通报督导情况。
(孙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