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出台《潮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办法》
建立健全10项服务管理制度
黄曼玲
潮州讯 日前,潮州市政府颁布《潮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办法》主要内容是建立健全10项服务管理制度,用制度规范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包括建立全面两孩生育登记制度、再生育审批制度、育龄妇女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孕情检查制度、病残儿医学鉴定和节育手术并发症鉴定工作制度、严禁“两非”工作制度、村(居)民自治的计生工作机制、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制度、奖励和处罚制度;实行人口计生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兼职单位制度、人口计生政务公开和民主管理。
《办法》的实施,是该市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的新举措,有利于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实现潮州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黄曼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