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冠贤到汕头市督导基本公共卫生工作
落实基本公卫“一把手”负责制
黄晴
汕头讯 6月6~7日,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刘冠贤带领督导组到汕头市督导基本公共卫生工作,了解今年3月份省基本公卫考核结束后该市问题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汕头市长刘小涛、副市长林依民参加相关活动。
刘冠贤一行实地走访了潮阳区金浦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平镇卫生院、潮南区人民医院、潮南区峡山街道桃溪卫生站及汕头市中心医院,实地调研和听取工作汇报,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刘冠贤指出,汕头市要重点加强项目资金配套到位和执行情况的工作和督查力度,更加注重项目执行效果,真正发挥绩效考核的指引作用;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加快建立覆盖全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居民健康信息平台,并实现互联互通。
据了解,汕头市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核及工作经费”纳入2017财政预算,各区(县)也进一步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机构,积极争取将工作经费纳入区(县)财政年度预算范围。各区(县)均根据要求及时调整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和项目办公室,制订本区(县)基本公卫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并协调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参与服务项目。2017年汕头市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从45元提高到50元,除中央和省级经费外,市县级各按50%比例足额安排。截至5月20日,全市7个区(县)共到位资金19334.74万元。
(黄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