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卫生计生法治建设工作会议在穗召开段宇飞强调
抓好“五个重点”推进卫生计生法治建设
本报讯 9月13日,2016年全省卫生计生法治建设工作会议在广州召开。会议学习贯彻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总结分析全省卫生计生法治建设形势,研究部署下一阶段重点工作。省卫生计生委主任段宇飞出席并作讲话,委副主任江效东主持会议。
切实增强法治建设的紧迫感和使命感
段宇飞指出,全面加强卫生计生法治建设,对于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实现共建共享、全民健康的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要立足建设法治国家大格局审视卫生计生法治建设;二要立足健康中国建设战略谋划卫生计生法治建设;三要立足卫生计生发展改革事业加强法治建设;四要坚持问题和目标双导向改进依法行政工作。省委书记胡春华今年在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上指出,法治工作仍然是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一个突出短板,建设法治广东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对照改革目标,目前卫生计生法治建设仍存在不少问题,在转变政府职能的“放管服”改革中,重审批、弱监管、轻服务的行政管理惯性依然存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有待细化完善,行政执法水平有待提高等。当前,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已进入深水区,到了啃硬骨头的攻坚期。加强卫生计生法治建设,就是要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通过立法,将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和经验固定下来,用法的形式巩固改革成果,为改革顺利推进保驾护航,更要做好顶层设计,从法律上、制度上解决改革发展中的根本性、全局性和长期性问题,引领、推动和保障卫生计生事业改革发展。
切实抓好卫生计生法治建设的重点工作
段宇飞指出,要认真贯彻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全面落实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十三五”期间全省卫生计生法治建设工作要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二是加强卫生计生法制体系建设;三是推进卫生计生事业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四是进一步规范卫生计生行政执法工作;五是健全在法治平台上解决矛盾纠纷的机制。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必须理清权责、明确界限,调整职能、顺畅衔接,流程再造、高效便民。各地要严格遵循“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要求,坚持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深化卫生计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现卫生计生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法治化。加强卫生计生法制体系建设,要强化立法,建章立制,定期清理。加快推进《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再修订和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做好《广东省岭南中药材保护条例》等的立法工作。
扎实推动卫生计生法治建设取得新突破
段宇飞强调,推动卫生计生法治建设取得新突破,要抓法治建设的示范引领;强化对法治工作的督查考核;提高各级干部依法行政能力。我委今年将在全系统实施法治建设“双十示范工程”项目,计划用三年时间指导和支持各地卫生计生行政机构创建十个“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各级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创建十个“依法治理示范单位”。各地要积极参与,充分利用创建活动这个载体,创新方式方法,健全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等制度,进一步完善法治建设的体制机制,不断提升工作实效。与此同时,我省将争取在全国率先建立卫生计生法治建设考评制度。我委计划将有关考评指标体系及考评办法征求意见稿修改完善后,从明年开始试行督查考核。全系统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法治理念,恪守依法行政基本要求,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进一步健全完善学法用法制度。
调整完善生育政策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
会议指出,我省单独两孩政策扎实平稳实施,圆满完成了中央督查工作。高效完成了人口计生条例修订工作,顺利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去年10月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作出启动实施全面两孩政策的重大决定后,省卫生计生委于去年底在全国率先完成省级人口计生条例的修订,确保与修订后《人口计生法》从今年起同步实施。目前,我委在梳理其他28个省(市、区)再婚家庭和病残儿家庭再生育政策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和国家卫生计生委的指导意见,研究起草了进一步完善我省人口计生条例的修订方案,已于8月初报请省政府审议。
会议指出,我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深入推进,率先完成了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全面清理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稳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先行先试工作,调整完善权责清单,协调做好职能调整下放衔接工作,加强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和行政审批绩效监督。去年省编办委托第三方组织对部分省直单位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进行绩效综合评价,省卫生计生委在多个项目名列前茅。
会议指出,我省卫生计生依法行政和法治建设工作迈上新台阶,法治建设的统筹指导得到加强,立法和政策调研工作取得新成果,卫生计生法治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绩效突出,政策研究工作取得可喜成果,依法行政考评工作取得良好成绩。
会上,深圳市卫生计生委、江门市卫生计生局以及省人民医院先后交流了有关工作经验。
省卫生计生委机关各处室、省中医药局和委直属单位负责法制工作的负责人,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卫生计生局(委)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等参加了会议。
潘成均 文 郑悦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