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时期广东人口发展状况分析
流动人口居全国首位 人口密度是全国四倍
本报讯 8月1日,省统计局发布《“十二五”时期广东人口发展状况分析》。报告分析显示,“十二五”时期,广东常住人口迅猛增长的势头明显缓解,但由于人口规模以及育龄妇女基数庞大,人口自然增长率明显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人口总量仍持续着惯性的增长态势。广东人口继续流往珠三角地区,全省人口密度相当于全国人口密度的4倍。同时,年龄结构全面进入“老年型”,且流动人口规模继续位居全国首位。
区域分布 过半人口集聚珠三角
根据报告,“十二五”时期,我省常住人口区域分布的基本格局没有改变,超过一半的人口集聚在珠三角地区。“十二五”期末,不同区域人口数量的排列次序为:珠三角、东翼、山区、西翼,分别占全省人口总量的54.15%、15.92%、15.34%和14.59%。五年来,珠三角地区人口增长最快,人口增量占全省人口净增总量的25.82%。广州、深圳两超大城市(常住人口1000万以上)的常住人口增加数量全省最多,比“十一五”期末净增79.15万人和100.67万人,两市人口增幅占同期珠三角人口增量近七成,反映出人口向超大城市集聚的趋势仍然十分明显。
“十二五”期末,全省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千米604人,相当于全国人口密度的4倍。东翼地区的人口密度全省最高,珠三角主要城市人口密度不断增大。广州、佛山、东莞、中山等4市人口密度继续高于北京和天津,深圳已超过上海,成为全国人口密度最高的超大城市。
年龄结构 全面进入“老年型”
报告显示,2015年,我省常住人口性别比(女性为100)109.60,与同期全国平均水平及本省户籍人口比较,分别高4.58和3.52。常住人口的性别比较高的主要原因是省外流入男性的数量较以往明显增加。
在常住人口的主要年龄段方面,我省人口年龄结构继续表现出“两头低、中间高”的总体特征,即少年儿童人口与老年人口占比相对较低,成年人口比重较高。若按国际通用标准衡量,2012年起全省人口年龄结构已全面进入“老年型”时期。“十二五”期末,广东每100名劳动年龄(15-64周岁)人口要比“十一五”期末多负担约4名非劳动年龄人口。受跨省流动人口数量多的影响,2015年广东常住人口总抚养比比同期全国平均水平低2.1个百分点,是全国人口总抚养比相对较低的地区之一。
流动人口 规模位居全国首位
“十二五”期末,全省常住人口中,跨县(市、区)流动人口达到3201.96万人,占常住人口总量的29.51%,流动人口规模继续位居全国首位。但与“十一五”期末的3128.17万人相比,全省流动人口增幅不仅远低于“十一五”时期,同时比同期常住人口增幅低1.55个百分点。值得一提的是,“十二五”时期省内外流动迁移人口进一步向珠三角区域聚集。2015年,珠三角地区的跨县(市、区)流动人口规模为2943.77万人,占全省流动人口总量的91.94%,流动人口规模比2010年时增长2.53%,占比提高0.47个百分比。
“十三五”期间,正好处于调整生育政策的时间窗口,“全面二孩”政策落实是一次改革的契机,广东人口发展在今后或未来将会受到不同程度的考验。报告建议要落实有关人口政策,发挥公共政策的配套支撑作用;加快覆盖城乡的老年服务体系建设,增强全社会保障能力。
(唐诗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