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非法疫苗没有流向广东
本报讯 8月9日,在“广东民声热线”上,主持人提问:今年3月山东曝光了一起涉案价值高达5 .7亿元的非法经营人用疫苗案件。事情过了5个月,流进广东的疫苗是不是全部被查出来了?问题产品是如何处置的?带队上线的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骆文智明确回应:山东疫苗事件出现以后,广东省高度重视,特别是我省监管部门,对产品以及流通经营加大了监管力度。从监管结果看,广东对二类疫苗的管理比较规范。过去省内的二类疫苗是由省疾控中心采购,21个市里面只有3个市是自己采购的,这次山东非法疫苗没有流向广东。
骆文智还介绍,广东生产疫苗的企业有三家,对这三家企业,省食药监局采取了最严格的监管措施:一是疫苗生产企业直接由省来监管;二是加大日常检查的力度,把它们列为重点风险企业,日常检查一年不少于四次;三是加大产品的抽检力度,落实企业抽检主体责任,要求企业对于每一批产品都要进行抽检。
主持人继续提问:4月25日国务院公布疫苗流通的新政,要求疫苗生产企业直接向县级疾控机构配送二类疫苗,或者委托具备冷链储存、运输条件的企业配送,而此前基本上是将疫苗发到省级疾控中心。有疫苗生产企业坦言,偏远地区的运送要求太高,目前几乎所有的生产企业都不具备这样的运送能力,广东省有什么措施把好疫苗运输途中的质量关?
骆文智回应,山东疫苗事件出现后,国家对疫苗的流通和预防接种的条件做了修订。新的改革是从明年1月1日开始施行,目前广东的二类疫苗还是由现有的批发企业进行销售,今年年底销售不出去的都要销毁,明年1月1日将实行新的管理办法。广东有119个县(市、区),从生产企业的角度来看,直接配送至县(市、区)很难做到,必须依托配送公司,这些配送公司都要纳入监管,所有冷链运输储存都要严格把关审查。他介绍,省食药监局一方面将跟疾控部门联手,直接对接疾控部门的信息管理系统,便于掌握疫苗配送的趋向;另一方面将考虑采取现代化信息手段,对冷链配送车进行电子定位跟踪,以免配送过程中发生不规范行为,确保把好疫苗运输途中的质量关。
(总编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