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越秀区落实计生特殊家庭扶助政策
应扶尽扶提高家庭幸福指数
广州讯 今年,广州市越秀区卫生计生局以“严”和“实”的要求和标准,坚持“以人为本,需求导向,服务导向”为理念,按照“应扶尽扶,精准扶助”的原则,在广州市较早推行“补、奖、帮、保”的惠民计生特殊家庭扶助政策。
完善落实关爱计生特殊家庭惠民政策。越秀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全区强化统筹协调,创建“惠一生”机制。建立健全“党政领导、部门配合、职责明确、齐抓共管”的综合治理机制,健全领导机构和协调机制。在积极巩固落实原有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政策的同时,建立了一套融奖励、优先、优惠、补偿、关爱、扶助和社会保障等多项政策于一体的计生利益导向机制和社会保障制度。作为推进民生工程的一项重要内容,该区将此项工作纳入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项目。在民政、卫生计生、残联、司法等部门民生普惠政策中体现计生家庭优先优惠,切实解决计生特殊家庭的后顾之忧。建立了越秀区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资金,对符合条件的对象进行扶助,区政府每年根据全区实际需要安排专项资金,纳入区人口计生部门预算项目经费,实现“资源共享,协调一致”的效果,有序推进越秀区计生特殊家庭和谐发展。
创新计生特殊家庭养老关爱保障。该区政府投入经费45万元解决越秀区老年人、“失独”、伤病残家庭的实际困难,提高家庭发展能力。今年9月,该区卫生计生局和民政局联合制定了《越秀区计生家庭特别扶助办法》,建立了越秀区“五个特别扶助”关爱计划。第一,建立特别养老扶助计划。居住5年以上户籍在越秀区,年龄为70周岁以上的“失独”、伤残老人每人每年一次性发放1200元特别养老保健金;为70周岁以上特别扶助对象免费安装“星光平安钟”。第二,建立特别医疗扶助计划。向符合承保条件的“失独”家庭赠送1份480元的计生家庭综合保险;给予患有重病(恶性肿瘤、器官移植后抗排斥治疗、门诊透析肾功能衰竭)的“失独”、伤残的困难家庭提供一次性1万元扶助金。第三,建立了特别节日慰问计划。给予生活困难的“失独”、伤残家庭春节、中秋节特别慰问金每人各300元。第四,建立了特别关怀服务计划。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免费为“失独”、伤残独生子女家庭、困难家庭提供心理关怀、健康关怀、保健关怀、生活关怀服务。第五,建立了特别法律援助计划。对特别扶助对象遭受侵害或民事纠纷等,且符合法律援助事项的,区法律援助处优先提供无偿法律援助。
创新生育关怀扶助关爱保障。2014年6月,越秀区计生协会被中国计生协会确定为全国首批、广东省第一个计生群众自治示范县项目点以来,积极倡导“爱心传递,幸福家庭”主题,全面做好生育关怀帮扶工作。该区制订出台了《越秀区计划生育协会生育关怀扶助方案》,为辖内特殊、困难家庭提供扶助,如新增的困难“失独”家庭一次性扶助3000元,新增的困难独生子女伤残家庭一次性扶助2000元,患重大疾病的计生贫困母亲、独生子女一次性扶助3000元,对边缘困难计生家庭一次性扶助1000元等,2015年共为35户扶助对象发放扶助金8万元。该区为计生特殊家庭建立家庭档案,2014年9月,在全区范围内为495户退出育龄期的“失独”家庭建立了《越秀区计生特殊家庭档案》,掌握需求,通过社区计生协会爱心志愿者服务队为他们提供个性化的服务,逐步实现帮扶服务工作常态化、长期化。该区还为计生家庭购买独生子女综合保险和计生家庭综合保险,2011年以来,免费为496名“失独”家庭成员购买计生家庭综合保险,保费69300元,购买独生子女家庭综合保险61852人,为计生家庭提供较好的风险保障。
(杨 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