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工作要点》
明确今年深化医改30项重点任务
本报讯 日前,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工作要点》,改革内容涉及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健全全民医保体系、发展社会办医、构建分级诊疗体系、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完善药品供应保障机制、统筹推进其他各项改革,共7个方面30项重点工作任务。
■ 力破以药养医怪圈
针对备受诟病的“以药养医”问题,广东下定决心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建立科学补偿机制。全省所有县(市)将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研究制订《广东省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意见》,扩大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范围,新增2~3个试点城市。所有县级公立医院和试点城市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因此,对公立医院补偿由原来的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通过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加大政府投入、改革医保支付方式、降低医院运行成本等建立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对医院的药品贮藏、保管、损耗等费用列入医院运行成本予以补偿。
广东将严禁向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医务人员个人薪酬不得与药品、医学检查等业务收入挂钩。同时逐步提高医务人员的劳务性收入,2015年医疗机构人员经费支出占业务支出的比例提高到35%左右。
■ 筑牢重特大疾病保障网
医保问题一直关系着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工作要点》指出,广东将建立健全全民医保体系,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异地务工人员及其子女为扩面重点,到2015年底基本医保参保率达到98%。据悉,政府对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均补助标准提高到380元,城乡居民个人缴费人均达到120元左右。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规定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保持在85%以上和75%左右,进一步缩小与实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之间的差距。
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一直困扰着不少家庭。针对这一问题《工作要点》披露,将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大病保险对患者经基本医保支付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实际支付比例达到50%以上。全面建立实施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完善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核报核销制度,健全“一站式”即时结算机制。据悉,城乡医疗救助人均补助标准提高到1556元,重点救助对象年度救助限额内住院自负费用救助比例达到70%以上。
此外,广东还将完善异地就医协作管理机制,全面实现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加快推进跨省就医直接结算合作,推进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应用,实现异地就医“一卡通”结算。
(详细报道见三版)
(唐诗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