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多措并举激发社会办医活力
今年5月起,江门市将部分下放蓬江、江海两区医疗机构的审批权和管辖权,这意味着江门将进一步放开社会办医的限制,鼓励民营资本进入医疗市场。
近几年,江门市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办医,持续加大社会办医扶持力度,政策效应持续显现,全市社会办医工作得到快速发展。截至2014年底,江门市共有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含公办民营医疗机构)1305间,占全市医疗卫生机构总数的76.05%。从审批数量上看,2010~2014年,全市共审批设置社会办医疗机构102间,其中2014年审批设置数量(29间)较2010年(4间)上涨625%。
出台保障政策 消除政策障碍
近年来,国家一直大力推进社会办医,江门市也出台了系列保障政策,鼓励和扶持发展非公立医疗机构。2013年,江门出台了加快民营医疗机构发展和鼓励支持名(中)医、高级医疗专家进社区开办诊所的政策文件,鼓励支持优质社会资本有序进入医疗服务市场。其中,市财政每年设立50万元专项预算资金,鼓励扶持名医诊所发展。此外,江门出台《加强江门与香港、澳门有关医疗服务合作工作方案》,鼓励和引进港澳资本,促进民营医疗机构发展。2014年9月,总投资达40亿元、核定床位1500张的全省第一家粤澳合资医院——银葵医院奠基。
目前,江门市正抓紧清理和修改涉及社会办医疗机构准入、执业、监管等方面文件,尽快消除阻碍社会办医发展的政策障碍;同时,结合实际制定和完善鼓励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实施细则和配套文件,进一步落实扶持政策,促进社会办医持续健康发展。
按照“非禁即入” 放宽准入条件
该市在呈报省卫生计生委审核的《江门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5-2020年)(呈审稿)》中按照每千常住人口不低于1.5张床位为社会办医院预留规划空间。此外,按照“非禁即入”原则,全面清理、取消不合理的前置审批事项,放开社会办医疗机构具体数量和地点等方面限制。凡是不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有关规定,并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的社会资本及境外资本投资举办医疗机构,必须依法受理申请。在符合规划总量和结构的前提下,不得限制社会办医的数量、规模、类别和地点,实行社会资本优先准入、优先选址、优先审批。
下放部分权限 减少审批限制
从今年5月起,江门市将蓬江、江海区辖区内设置的不设床位或者床位不满100张的医疗机构(不含专科医院)的审批权限和104家医疗机构的监管权限下放蓬江、江海两区。这意味着江门将进一步放开社会办医的限制,鼓励民营资本进入医疗市场。
江门市向社会公开公布举办医疗机构审批程序、审批主体和审批时限,完善社会办医疗机构设立审批的属地化管理,为申办医疗机构相关手续提供一站式服务。此外,江门将医师多点执业审批制改革为备案制,为医师多点执业工作松绑。推动医师多点执业新政,提高医师工作热情,促进全市医疗资源再次优化配置。
栏目:聚焦医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