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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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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管理好医院 医生服务好病人

广州市增城区实行“院长办院”激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活力

广州讯 今年,广州市增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基层综合改革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订印发《增城市进一步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工作方案(试行)》及其6个配套方案,实行“院长办院”,深化人事分配、财政补偿、绩效考核等改革,从“收权”向“放权”转变,实现院长“权、责、利”对等,从而调动起院长管理的主动性和医务人员的积极性,让院长管理好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服务好病人。

据悉,该区通过实施“院长办院”,建立起“政府主导、部门参与、医疗机构配合、社会监督”的工作机制,从“收权”转向“放权”,按照“放手不撒手”的基本原则,提出了适度“三个放权”、引导“三个自主”、促进“三个提高”的工作思路。“三个放权”即:下放用人权——允许招聘临聘人员、经费由财政安排;下放做事权——鼓励医疗机构在抓好基本医疗的同时拓展特色服务;下放分配权——完善绩效工资分配机制。“三个自主”即:院长自主用人——除了院班子外,其他所有人员由院长聘任;自主管理——调整业务结构、发展特色专科;自主分配——提高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赋予院长收支结余自主分配权。“三个提高”即:提高院长管理主动性,提高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提高病人在基层就医的比例。

下放“分配权”:改革绩效分配机制,让院长自主分配、兼顾公平和效率,破解医务人员积极性不高的问题。一是提高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基础性绩效与奖励性绩效的比例由6:4调整为4:6。二是统筹增加绩效工资总量。转变原来等靠要的思想,充分发挥医疗机构管理主动性和医务人员积极性。引导医疗机构通过扩大业务,增加收入,实现收支节余来增加绩效工资总量。收支节余由原来50%返还变为现在100%返还。允许基层机构在有收支结余的前提下,将收支结余的60%用于增加绩效工资总量,由院长自主分配。

下放“用人权”:改革人事制度,让院长自主选人、自主用人,破解人手不足的问题。一是推行院长聘任制。院长由区卫生计生局聘任,副院长由院长提名由区卫生计生局聘任。除此之外,其他所有工作人员由院长自主聘用。目前,已完成院长和副院长聘任工作,以及中层干部竞聘。31名副院长全部由院长提名产生,其中2名副院长为新晋职务。院长、副院长每届任期为3年,每年考核一次,任期内累计两年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二是调整基层机构编制。2014年3月,重新核定13家基层机构编制,比2013年调增了96名,总编制达1817名。三是实行用人总量控制。基层机构根据需要确定用人总量,用人总量可大于或小于编制数,用人总量需经区卫生计生局同意后实施。区卫生计生局负责把好岗位设置和准入条件关,严禁超出用人总量用人。四是允许基层机构自主招聘临聘人员。所有人员的聘期与院长聘期一致,在规定时间内未考取资格证的,解除劳动合同。用人总量范围不超出编制数量的临聘人员的人员经费由财政负担,超出编制数量的临聘人员的人员经费由机构自己负担。用人总量范围内的临聘人员的人员经费与编制内人员经费在基层单位内部统筹使用,实现同工同酬。一些单位在岗位有空缺的前提下,对没有超过编制数的毕业生临工,试用期内给予同级管理岗工资待遇(九级),待考取执业资格证后,再按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聘任并发放绩效工资。五是合理核定人员经费。在编人员经费按照原方式核定;在机构编制总量内到岗的临聘人员,按照上一年基层机构在编人员年平均工资标准安排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社保、住房公积金,但不包括:住房货币补贴、“两金”)。六是为高层次及紧缺专业人才开辟绿色通道。全日制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直接通过考核形式引进,放宽医学影像、麻醉、护理等紧缺专业岗位人员学历准入条件,由本科放宽到大专。所有通过公开招聘的符合条件的人员均落实了入编制度。

放手不撒手:加强考核和监管,双管齐下,破解“一放就乱”的问题。加强对基层机构的绩效考核。建立院长管理目标绩效考核体系,制定了5大类22项考评指标,将群众热切关注的次均费用、药占比、抗菌药物使用率、门诊输液比等列为关键指标。结合基层机构定位、人员结构、历年工作和所在区域经济状况,个性化地定出每一个基层机构的指标量。采取定性与定量、年度与季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院长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院长聘任、院长年度目标奖、机构奖励性绩效工资拨付和基本公共卫生工作经费实行“四挂钩”。

(增城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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