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委出台“五不准、五严守”规定
发出作风建设“五道”严令
严守廉政纪律严守廉洁规范严守党纪政纪严守作风要求严守工作纪律
本报讯 1月29日,省卫生计生委出台“五不准、五严守”规定,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加强作风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求全体干部必须严格遵守执行,明令“如有违反,无论涉及到谁,一律严查”。
新出台的“五不准、五严守”规定要求:一不准违规接受下级部门、单位和管理、服务对象用公款支付的请吃、请喝和红包、礼金、礼品、土特产等,严守廉政纪律;二不准在下基层中违规接受安排在单位食堂、定点饭店以外的地方接待和超标准用餐,严守廉洁规范;三不准在对管理和服务对象实施考核检查中搞弄虚作假、随意更改数据、排位、评价意见建议,严守党纪政纪;四不准在下基层调查研究、了解情况、指导工作、检查考核中搞清场封路、闭户关门、制造假现场假访问、走过场、搞“花架子”等,严守作风要求;五不准违规透露未公开的数据、排位、评价意见等敏感工作信息,严守工作纪律。
(老 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