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政府集中供养 解决后顾之忧
2007年以来,河源市重视保障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基本生活,特别是计划生育困难老人安享晚年生活,从建立养老保障制度入手,对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进行积极探索。
园林式福利中心
优先供养特困对象
河源市为保障实行计划生育老人老有所依,从根本上解决他们晚年生活的困难,决定投资建设一座“政府拨款、集中供养”的综合型园林式福利中心。2007年6月,该市以源城区为试点,对全区计划生育家庭中的孤老残幼特殊群体进行摸底调查。调查显示,源城区计划生育家庭孤老残幼人员有25人,其中:父母年老且其子女均死亡的对象有 13人;子女均伤残且丧失劳动能力的对象有 6人;父母年老均伤残且子女尚未成年的对象有 6 人。按照当年每人每月320元基本生活费标准计算,每年全区需要投入供养资金约10万元。同年9月,总建筑面积2.2万平方米的河源市示范福利中心投入使用,供养规模500人。为有效解决计划生育家庭养老扶幼等实际问题,源城区于2007年12月出台规定,从2008年1月起,将符合条件的计生特殊家庭成员优先列为河源市(源城)示范福利中心安置的免费供养对象,包括三类特殊家庭成员:第一类是子女均死亡或均伤残的父母,且男60岁以上、女55岁以上的;第二类是因意外伤残而丧失劳动能力的子女;第三类是父母(男60岁以上、女55岁以上)均年老伤残及自身尚未成年的子女。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优先入住福利中心的供养资金由区财政核拨,其供养生活标准不低于当年当地居民人均最低生活水平,区财政现以每人每月500元的标准按月核拨供养资金到福利中心。目前,源城区已有27名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成员入住源城示范福利中心, 2008年以来,该市累计投入供养资金32.8万元。
多措并举
落实政府集中供养制
为落实政府集中供养体制,河源市建立各种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发动,规范管理,严格审核,使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政府集中供养制度顺利实施并发挥效果。在规范管理方面,村(居)委会建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政府供养对象信息档案,各级实行计生特殊家庭成员优先入住信息报告制度,福利中心每年末将供养政策资金投入及供养人员入住情况逐级报告,及时掌握信息动态,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政府供养制度落实提供指导和决策依据。根据自愿入住原则,接到申请后,村(居)委会进行初审,区卫生计生局审核确认后,村(居)委会张榜公布。通过部门联动,确保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政府供养制度落实到位。
四项服务
关怀计生特殊家庭
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入住福利中心后,河源市为他们提供四种服务。一是安全服务。安装应急救助呼叫器,建立应急救助快速反应机制。二是医疗服务。指定区人民医院为定点医院,每年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免费安排体检一次、免费提供医疗服务;由各级计生机构组织生育关怀活动小组,定期随访,建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健康状况档案;为行动不便、生活不能自理的计生困难老人提供送医、送药服务。三是生活服务。为有需求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提供购物、理发、洗衣、邮寄等便捷的日常服务。四是温情服务。组织计生干部和志愿者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料理家务,举行节日游乐活动,让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老有所养、老有所乐。
河源市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实践和完善,取得较好社会效果。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计划生育家庭的现实困难。“节育奖”制度的实施使实行计划生育的群众能立即享受到眼前的经济实惠,还能享受到长远的养老保障。一位计生困难老人在入住福利中心后开心地说:“实行计划生育,实际上是给自己买了长远的保险,我以后不用担心老无所养,老无所靠了,因为政府使我过上了稳定的晚年生活。”
(谢小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