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严厉打击医疗机构出卖出借转让 《医疗执业许可证》及出租承包科室等违法专 项行动电视电话会召开,陈元胜明确表示:
集中力量严肃查处违法案件
近日,有媒体连续曝光我省多地医疗机构存在出卖、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出租、承包科室等违法行为。省卫生监督所迅速反应,11月27日即向全省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全省医疗机构买卖许可证及出租承包科室等违法行为监督检查的通知》,要求各地市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同时,省卫生计生委于12月10日召开严厉打击医疗机构出卖出借转让《医疗执业许可证》及出租承包科室等违法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
本委讯 12月10日,省卫生计生委召开严厉打击医疗机构出卖出借转让《医疗执业许可证》及出租承包科室等违法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省卫生计生委主任陈元胜、巡视员廖新波出席会议并讲话,副巡视员温伟群主持会议。
陈元胜表示,全省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将开展专项治理行动,集中力量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出卖、出借、转让《医疗执业许可证》及承包科室等各类违法案件,并从加强行业监管的角度,探索建立规范医疗市场秩序的长效监管机制。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向各地派出督查组检查验收专项行动成效,对在此次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严肃查处,绝不手软。
廖新波总结了我省一年来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工作,通报了媒体报道的相关内容,部署了此次专项行动相关工作。
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药局、广州军区联勤部卫生部、武警广东省总队后勤部、省相关医疗机构相关负责同志共计50人参加省主会场会议。各地级以上市(县、区)卫生计生局负责同志参加各市分会场会议。
方案:省卫生计生委制订《行动方案》
瞄准重点地区重点领域实施专项行动
本报讯 近日,省卫生计生委制订《广东省打击买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出租承包科室专项行动方案》,决定在全省范围开展为期2个月的打击买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出租承包科室专项行动。
《方案》要求,以媒体曝光和社会举报医疗服务秩序问题比较突出的地方为重点地区,以口腔、美容、妇科、性病、中医等专业的诊所、门诊部或科室为重点领域开展整治工作。严厉打击非法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行为。重点查处通过购买、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诊疗活动以及通过出售、出让、出租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牟利的行为。坚决查处医疗机构出租、外包科室或其它诊疗场所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将本单位的科室、门诊部、业务用房租借或承包给社会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活动;严禁公立医院或其它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出租承包”或以合作经营、技术引进等名义变相出租承包科室从事医疗活动的行为。依法查处假冒军队、武警等名义或打着与军、警医疗机构合作的幌子从事诊疗活动欺诈人民群众的行为。严肃查处在设置审批、执业登记、机构校验等环节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不法行为。
《方案》明确了行动组织领导和主要任务。成立省“打击买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出租承包科室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指导和协调此次专项行动,审议确定行动方案,统一部署实施,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督查与指导。省卫生计生委主任陈元胜任组长,委巡视员廖新波、委副巡视员温伟群为副组长。委医政处、妇幼健康服务处等部门和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此次专项行动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以媒体曝光、群众举报和网络广告为重点线索,采取有力措施,集中力量查办重大案件,对违法事实清晰、违法证据确凿的机构和人员坚决予以立案处理。同时,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对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执业登记、定期校验等工作进行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并纠正不符合医疗机构设置标准的许可行为。第二阶段,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予以彻底打击,督促整改落实,巩固工作成效,进一步健全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医疗秩序。省将对买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租借科室问题严重的地区和重大案件进行挂牌督办,对各市专项行动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适时抽查。对未彻底清理出租承包、甚至采用欺骗隐瞒方式开展出租承包活动的公立医院负责人,一经发现,即予免职,直至追究党纪政纪责任。本次专项整治结束后,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整治效果不佳的地区给予通报批评。
(孙 维 高 俊)
行动:省卫生监督所三级联动开展监督巡查
本报讯 近日,省卫生监督所即刻召集相关地级以上市、区卫生监督部门,三级联动开展监督巡查,重点检查了广州、番禺、顺德等被曝光的地区有关医疗机构,并要求各医疗机构依法依规执业,一旦发现出卖、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等违法行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严处。下一步,省卫生监督所将派出督查组对全省各地医疗机构出卖牌照、出租承包科室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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