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幸福家庭活动”节奏
2011年
推出全省家庭人口文化“知识大赛”、“摄影大赛”和“文艺大赛”。
2011年1月
原省人口计生委联合省委宣传部在惠州市启动全省“幸福家庭促进工程”活动,随后将之纳入“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的全省战略部署。
2011年5月
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幸福家庭促进工作的通知》和《广东“幸福家庭促进工程”实施方案》,确定国家和省级试点,市、县各级全面成立“幸福家庭促进工程领导小组”,出台具体实施方案并推进落实,通过扶持和培育典型,以点带面,扎实推进广东“幸福家庭促进工程”。
2011年10月
写入《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计划生育工作,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将“做好人口工作,建设幸福家庭”列入“十二五”全省人口计生工作的核心任务。
2011年12月
省生育关怀基金广泛发动捐款捐物,用于计生困难家庭扶助、失独家庭综合保险赠送、生殖健康公益医疗服务、关爱女性健康等公益活动。
2012年
加大投入,加大力度,在全省推广“优生健康惠民工程”,涵盖了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优生知识百场宣讲、特殊家庭再生育关怀、避孕节育优质服务等“十大工程”。
投入7000万元、2013年投入5000万元,广泛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达99%以上。
下发《关于在普惠政策中进一步体现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的实施意见》,建立普惠政策与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叠加机制,凸显对计划生育家庭的政策倾斜和特别关爱。
2013年
印发《广东省科学育儿指导项目实施意见》,在全省推进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工作。
相继出台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办法、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办法、农村计划生育节育奖励办法和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特别扶助制度实施办法等政策,不断健全“惠一生”奖扶政策体系,强化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为广大计划生育家庭提供幸福保障。据不完全统计,约85万人次享受了“四项制度”奖励,目标人群覆盖率、落实率、发放及时率均在95%以上,2011年至2013年10月全省各级财政累计投入奖励金达26.9亿元。
省财政每年投入500万元在全省设立10个省级“三结合”项目点,带动各地投入超过1亿元;通过为计生家庭提供致富项目、传授生产技能、帮助销售产品等措施,共帮扶7万多户计生家庭发展生产,改善生活,脱贫致富。
全省计生系列保险投保额7747万元。
2014年
省卫生计生委组织开展“母亲节暨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宣传活动、“幸福家庭风采”摄影作品征集等活动;我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标准从每人每月80元提高到120元。
2014年7月
出台《关于在全省全面深入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的通知》,将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在全省全面铺开。
2014年8月
举行广东“新家庭计划——家庭发展能力建设”项目试点工作启动仪式,举办全省“新家庭计划——家庭发展能力建设”项目试点培训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