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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卫生健康要闻 52家医疗机构被东莞列入“黑名单” 严明纪律 锻造作风 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国家调研组来粤调研慢性病 推进基层群众自治 抓好镇村创卫工作 金大地,了不起! 杜绝弄虚作假 坚持依法行政 中山成立民营医疗机构协会 提高基层计生信息化水平 惠州:真抓实干求实效 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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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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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家医疗机构被东莞列入“黑名单”

该市规范医疗市场秩序打击非法行医行为

吴宗才

东莞讯 今年1月起,东莞市卫生计生局每月在局公众政务网站上公示违法违规执业医疗机构“黑名单”及相关违法违规事实、依法处理情况。截止6月30日,该局共公示52家违法违规执业的医疗机构。

据悉,所公示的52家医疗机构其违法违规行为涉及超范围营业、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发布虚假医疗广告等。针对上述医疗机构,市卫生计生局执法人员根据违法情节轻重,做出了责令整改、警告、罚款甚至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处理。

根据《东莞市卫生计生局违法违规执业医疗机构公示制度》规定,医疗机构有13种违法违规行为被纳入“黑名单”予以公示,包括:未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或擅自篡改《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内容发布医疗广告的;一年内被投诉并经查实有违法行为两次或以上的;存在医疗欺诈行为等。

在公示“黑名单”前,市卫生执法机构会告知当事人,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无异议后在政务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医疗机构名称、登记地址、登记号、被公示原因、处理结果等,公示期1年。被纳入“黑名单”的医疗机构要及时整改,公示后的7个工作日内要将整改情况上报相应执法监管机构。公示期内没有出现所列违法违规执业行为的,公示期满后将自动退出“黑名单”,若仍存在违法违规执业行为的将从严从重处理。

(吴宗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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