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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卫生健康综合版 家庭医生试点三月 签约居民占一成 明年底高州有望人人拥有自己的“家庭医生” 十年坚守 青春无悔 积极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有序推动城市公立医院改革 梦想照进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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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想照进现实

两年内全省36县区半数以上重点人群获家庭医生式服务

近日,省卫生计生委组织制定《广东省城乡家庭医生式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2014~2016年)》,指导已确定的广州市荔湾区等36个县(市、 区),即全省城乡家庭医生式服务试点地区开展试点工作。《方案》明确,至2016年底,试点地区与65岁以上老年人、0~6岁儿童、孕产妇、慢性病患者等重点人群签约率不低于50%左右,试点地区居民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首诊比例达到50%。人人拥有“家庭医生”的梦想正在逐渐变成现实。

《方案》指出,试点工作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群众建立稳定、互信、契约式服务关系为原则,力求完善合理分级诊疗模式。通过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二、三级医疗机构的上下分工协作机制,为城乡居民提供签约式、团队式、个性化、有价值的优质服务,有效促进“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有序就医”格局的形成。

服务人群:

65岁以上老人、0~6岁儿童、孕产妇、慢性病患者等

家庭医生是家庭医生式服务的签约主体。在城市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全科医生为主体,在农村以村卫生站乡村医生为主体。每个团队负责3~5个居委(村委)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

《方案》表示,各地要以辖区内65岁以上老年人、0~6岁儿童、孕产妇、慢性病患者等目标人群为重点,签订服务协议,提供契约式健康管理服务,并逐步向普通人群辐射。家庭医生式服务方式包括预约服务、随访服务、双向转诊、健康咨询等。通过基本医疗、预防保健、慢病管理、康复护理等手段,达到防治结合、实施健康管理的目的。各地应根据辖区居民对服务需求和利用程度的不同进行目标人群划分,分类、分步推进签约服务。对于育龄群众服务对象,应将计划生育各项服务与健康管理结合一并进行。

服务内容:

评估健康状况并制定健康管理方案

家庭医生式服务以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主要内容。《方案》指出,各试点地区要确保居民至少享有以下服务:对签约居民健康状况进行评估,并制定有针对性的健康管理方案;签约居民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可适当免一般诊疗费,并可通过预约方式优先获得基本医疗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签约居民可通过家庭医生“绿色通道”优先转诊至上级二、三级医疗机构,优先预约专科门诊资源;在接受家庭医生连续性健康管理的基础上,对于诊断明确、病情稳定、需要长期服药的签约糖尿病、高血压患者,可开具二到四周的药量;对确有需求的签约居民,并在具备相应医疗技术条件和规范的前提下,可建立家庭病床。各地应制定家庭病床服务管理规范、病历及书写规范、医护质控评分标准等配套文书样本。

服务保障:

纵向医疗联合体协同服务

《方案》明确,各地建立以契约式为主的纵向区域医疗联合体,充分发挥二、三级医疗机构的人才、技术、设备优势,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为居民近距离实施健康管理的强项。纵向医疗联合体的协同服务包括双向转诊、资源共享、技术支持、人才培养等方面,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家庭医生式服务的重要保障和有益补充。

农村地区以县级医院、妇幼保健院等为龙头,促进二级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站间建立责任和利益联系的医疗共同体,建立稳定的协作机制。城市地区组织三级医疗机构、二级医疗机构和若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成契约式医疗联合体,为家庭医生式服务提供技术保障和双向转诊的协同服务。在医疗联合体内开通双向转诊平台和家庭医生“绿色”转诊通道,为家庭医生转诊的签约患者预留一定就诊名额。

(小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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