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卫生健康电子报

广东卫生健康综合版 确保“单独两孩”执行不走样 “三医”联动 向综合改革要红利  湖北育龄妇女流出到10省市可不办纸质婚育证明 加快全民医保体系建设着力提升医疗保障和管理水平

当前版:第3版:综合版
PDF原版下载
综合版
03

湖北育龄妇女流出到10省市可不办纸质婚育证明

王 芳

近日,湖北省卫生计生委相关负责人透露,今年湖北被确定为全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电子化改革11个试点省份之一,随着6月全国流动人口电子婚育证明数据库管理平台的正式启用,湖北流出到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安徽、福建、湖南、重庆、四川、青海等10个试点省市的育龄妇女,可以不再办理纸质婚育证明。

试点期间,纸质婚育证明与电子婚育证明可同时使用,功能相同。户籍地将本地流出育龄妇女婚育信息上传至国家电子婚育证明数据库,生成电子婚育证明,不需要流动人口本人申领和持有;试点省份市、县、乡各级用户均可登录全国流动人口电子婚育证明数据库管理平台查询相应信息,并可根据群众需求打印纸质婚育证明。电子婚育证明在未注销之前长期有效,流动育龄妇女退出育龄期自动失效。

据介绍,这是湖北继去年11月取消省内纸质婚育证明之后,在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电子化改革上迈出的新的一步。该省在6月上旬已将省级信息系统中符合条件的成年流出育龄妇女信息上传至国家电子婚育证明数据库,今后将于每月30日定期上传新增与注销信息。

关于《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发放对象:18~49岁的流动育龄妇女

主要作用:证明流动人口身份、婚姻状况、生育状况、落实节育措施状况、计划生育奖罚情况等,便于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免费提供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政策咨询、避孕药具、孕情、环情、病情检查,以及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来源:湖北省卫生计生委官网)

栏目:他山之石

放大 缩小 默认
投稿邮箱:gdjk#szb#vip.163.com
本网站由广东卫生健康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ICP备案号:粤ICP备2022057423号-1

友情链接:广东省卫生健康委政务服务中心  全国12320卫生热线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健康广东

读者留言

看不清,换一张图片 刷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