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疾病预防控制事业高质量发展
综合讯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疾病预防控制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其中提出,到2030年完善多部门、跨地区、军地联防联控机制,建成以疾控机构和各类专科疾病防治机构为骨干、医疗机构为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网底,军民融合、防治结合、全社会协同的疾控体系,健全集中统一高效的传染病疫情监测预警和应急指挥体系,形成体制健全、机制顺畅、权责清晰、功能完善、运行高效、协同联动、保障有力的工作局面。
《指导意见》指出,要系统重塑疾控体系,强化疾控机构核心职能,强化医疗机构疾控职能,创新医防协同、医防融合机制,夯实疾控工作基础。2024年底前,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全面落实公共卫生或预防保健科室规范化要求,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参照执行。要全面提升疾控专业能力,着力提升监测预警和检验检测、应急处置、传染病救治、公共卫生干预、行政执法、宣传教育能力。
《指导意见》要求,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包括加强人才培养、优化人员配备、完善人才使用与评价体系、健全人员激励机制。其中提出,出台公共卫生医师处方权管理办法;建立公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医疗机构临床医生交叉培训制度,探索人员双向流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共卫生人员占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5%,至少配备1名公共卫生医师。
此外,《指导意见》强调,要加大组织保障实施力度,包括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法治建设、建立稳定投入机制、加强信息化支撑保障、加强科研攻关和国际交流与合作。各级政府要建立稳定的公共卫生事业投入机制,重点保障各级疾控机构所需基本建设、设备购置、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发展建设支出。
(朱琳 整理)